许小军:坚守普法宣传,以律师担当践行委员职责
时间:2022-06-24 09:25:29 | 来源:楚风汉韵 | 作者:

  在我们的身边,总有一些平凡而真实的力量,牵引我们、推动社会向上而行。他刚正不阿、公正公平,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威严;他坚守高墙、对抗毒魔,拯救一个个迷失的灵魂;他讲法规、说案例,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践行着为民履职的初心和使命。他就是衡阳律师的一员,衡阳市石鼓区第五届政协委员许小军律师。  

  初次见到许律师,优雅、随和是他给人留下的最初印象。当面对面谈起法律的时候,他呈现出的是专业、干练又给人一种踏实的感觉。他执业以来,感悟到了律师为委托人排忧解难、保驾护航真正的含义,是一名兢兢业业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司法践行者。

  他担任政协委员以来,以更广的视野看待世界,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更加积极的作为在法治衡阳建设进程中发挥作用、留下了自己的青春印迹。

  他作为一名律师,身体力行,立足岗位,奉献社会,展现了律师的优秀风采。

  他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为法治衡阳献计出策。

  他,更是一名普法志愿者,把日常工作中所办理、咨询的案件写成通俗易懂的普法案例,依托“许小军说法”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向公众普法,诸多的普法文章得到了广大媒体、政法部门的公众号的刊发和转载。

  渐渐地,许小军律师的义务普法宣传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今年还获得了衡阳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精神文明办颁发的衡阳市“最美普法志愿者”荣誉称号。此外,还被湖南省涉军维权工作办公室聘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法律援助律师”;被衡阳市委统战部聘为“全市统一战线同心美丽乡村法律服务律师”等公益岗位,荣誉的背后,体现着他一步一个脚印的坚持与努力。

  发挥专业特长,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许小军十分注重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积极帮助弱势群众。2017年为帮助一位年逾7旬并打了20余年行政官司的退休老师维权,多次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沟通交流意见,走访群众取证、亲临现场查看,终于帮助退休老师取得胜诉。多年以来,他为广大市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免费代理法律援助案件20余起,免费为社区居民授课3堂,受到了大家的好评。他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无论业务工作多忙,都坚持政治和业务学习并将理论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

  运用专业特长,积极参政议政,为建设法治衡阳建言献策

  “政协委员不仅仅是一份金灿灿的荣誉,更是一份代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沉甸甸的责任。”许小军说。

  他在政协履职过程中,紧密联系群众,汇集民众智慧。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严格遵守政协章程及制度。他把人民群众的“金点子”、“好建议”充分吸纳到政协的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成果之中。

  2022年,他提交了《关于加强石鼓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建议》、《培育、发展衡阳市石鼓区青少年篮球品牌的建议》两份提案,他说,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决定国家存亡和民族的兴衰,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在推进我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他提出搭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平台;把中小学法治教育列入必修课,构建法治教育网络,从而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教育深入每一个学生的脑和心,增强学生自警意识,让他们从小懂得法律不可逾越及法律的敬畏感。

  除此之外,他还先后撰写了《关于推进现代化乡村基层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汽车加价销售乱象整治迫在眉睫》、《关于对司法机关错误指定监视居住纳入国家赔偿的建议》、《餐饮行业强制收取餐具费亟需整治》、《关于禁止司法机关以劳务派遣用工的建议》,其中《别让业主委员会的法律监管成空白》被农工党湖南省委《农工湘讯》采用,《对同种漏罪如何量刑应尽快出台司法解释》社情民意被农工党中央信息专报采用。

  他还说,政协委员的履职不在于做表面文章,而在于推动的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真正的想百姓之想,急百姓之急,政协委员要发挥自己的作为促进一些问题的扎实解决,这才是一名政协委员发挥力量的关键所在。

  在律师岗位上,他将坚持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己任,始终保持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忠实履行律师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代政协委员的情怀与风采。

  未来,许小军将政协委员的职责与律师的责任融汇在一起,一如既往保持履职激情,始终保持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忠实履行委员职责,用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推动社会向法治化发展。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