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金睛!三名男子柜台取钱38万 民警识破“洗钱”团伙
时间:2023-04-13 15:47:33 | 来源:豫网 | 作者:

  “非常感谢,谢谢咱的民警,真没想到,被骗的钱还能帮我找回来!”陕西省榆林市的王先生激动地说。4月8日,中牟县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举行退赃仪式,将追回的38万元赃款返还被骗群众。

  2月25日,东风路派出所民警翟志传、程允在中牟县某银行调取案件证据时,凭借高度的职业敏感和多年的办案经验,发现在另一窗口办理取现金业务的三名男子十分可疑,便上前亮明身份,并对三人进行询问。询问过程中,三人言语支吾,且对其行为无法相互印证,结合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的实际情况,为查清事实真相,避免群众财产损失,遂依法将三人传唤至东风路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嫌疑人张某为谋取利益,用自己的银行卡进行非法“洗钱”,期间陕西省受害群众王先生被骗的38万元转入该卡,由于银行卡被临时封控,资金无法转出,需要到柜台进行交易,张某便跟其两名同伙一起到银行将卡内的38万元取出,后被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38万元现金被及时追回,并返还给了受害人,为群众挽回重大财产损失。

  中牟公安提醒

  请广大群众牢记“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避免上当受骗。同时,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广告推广服务、支付结算服务、开办银行卡、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等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