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郑州市物价局召开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新闻通气会,根据国家、省发展改革委要求,郑州市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将进行疏导,从8月1日起,现行气价由2.25元/立方米疏导到2.56元/立方米。 据郑州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此次具体价格调整幅度为,郑州市区(含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居民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价格由2.25元/立方米上调至2.5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调整至3.33元/立方米。 据测算,现行气价由2.25元/立方米疏导到2.56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31元。根据郑州市居民户均用气量统计,每户每月用气量为20立方米左右,每户每月大约多增加6.2元支出。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居民气价理顺后,对城乡低收入群体和北方地区农村煤改气家庭等给予适当补贴。结合郑州市实际,对市区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每户每月减免5立方米的气费,由郑州市财政予以补贴,对郑州市市区煤改气用户,采暖季期间在第一阶梯50立方米用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100立方米气量,由燃气企业承担。③4 本次价格调整为啥不开听证会? 输配价格属于听证内容。2011年12月9日,省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明确了全省城市民用管道天然气输配价格平均水平确定为0.65元/立方米,本次价格疏导不涉及输配价格。 2018年,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文件,实行城镇燃气销售价格与上游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当国家调整上游门站气价时,同类、同比、同向、同时调整销售气价。 综上所述,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包括:门站价格、管道运输价格和输配价格三部分,因此,在输配价格不调整的前提下,销售价格疏导不需进行价格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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