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记事 ♣ 刘传俊
时间:2020-08-16 21:18:48 | 来源:郑州日报 | 作者:

  唐代大诗人王维在《 淇水田园即事》中诗曰:“屏居淇水上,东野旷无山。”这里提到的“淇”,就是千百年来奔流不息的淇河。我住的小区东边,有一条人工开凿的河流,河水就是从淇河提灌上来自西向东清清澈澈缓缓流淌地。两岸杂树相陈,繁华相映,争相在夏季展示芳姿。霞光初照,岸边林荫道旁的“健身台”上,见有位中年男子正与一“马犬”嬉戏,上前与其搭讪,他说,养狗得有童心和爱心。闻听此言,深有感触的我,竟想起了自己养狗那些陈年往事。

  狗通人性,忠诚主人,善解人意,能看护三家。我喜欢狗,小时曾养过几次,但都没养成,对狗不免心生丝丝怜悯。

  上初中时,外婆家出现了一些变故,双目失明年迈的外婆无人照管。亲戚们几经商量,由居住在偏远山区的五姨举家迁至外婆所住的村庄。我家离外婆家有五十来里地,母亲隔段时间就领着我去看望外婆。后来,我便独自带上妈妈备好的“礼物”去外婆家了。一次,看到五姨养了一只黑背肚白的小狗,非常喜欢,想抱走。五姨不顾表弟的反对,将小狗送给了我。早饭后出发,徒步五十里,中午无论如何是赶不到家的。五姨给我烙了面饼,作为中午的干粮。路过一个叫“楝桥”的村子,有人已吃上了午饭。这时,我才走了约一半的路程。旷野不见一个行人,唯有我和小狗结伴,行走在麦苗清清的田埂上。单纯的我,从竹筐里放出小狗,拿出烙饼嚼碎,边小跑边喊叫边喂小狗。它摇着小尾巴,乖乖地跟随在我的身后,好像知道我的意图,能听懂我的呼唤。我想象着,有一天它长大了,我去上学,它就会送到门口,等我放学了,它听到我的脚步声,就会“旺旺旺”地叫着出门迎接我,跳着蹦着围着我撒娇。夜晚,它还会看家护院……想到这些,我情不自禁地笑了。有了小狗的陪伴,长长的路途,我并不感到遥远;路上无人,我也不感到寂寞和孤独。

  我的家成了小狗的新家。吃饭时,我与小狗一同进餐,我给它嚼馍、嚼面条。晚上,我搂着它睡觉。它成了我的好朋友,我盼着它快快长大。

  世事无常。一个星期天我外出办事,天快黑时回到家里,急忙寻找一天没见的小狗。谁知这天中午,它擅自钻进一墙之隔下留有流水道的本家院内,本家那只大狗对它下了恶口……它痛苦到了极点,浑身发抖,蹲在一墙角呻吟着。我将它搂在怀里哭了。尽管我迅速铲掉铁锅底部的锅烟涂抹在它的伤口处,用一块破布包裹,最终还是没能挽救它的生命!那一夜,我几乎是搂住它哭着度过的。

  从那儿后,我好长时间不再想养狗的事儿。

  后来,经不住他人诱惑,我又养了一只小狗。那只小狗黑皮毛间杂些小白圆点,很逗人。我是初春抱回的,喂了两个月,它就能跟我玩耍了,我还将一条缀了铃铛的红线绳系在它的脖子上。星期天,我时常挎着篮子到麦田里薅草,就领着它和我一起下地。它好奇地在麦田里一蹿一蹿,甚至还不停追逐翻飞的蝴蝶。在一坟地,有人将坏红薯切片晾晒,我找好的嚼嚼喂它,它竟吃得津津有味。它给我带来了学习之余少有的乐趣。晚上,有人来家串门,它能叫着报信了。

  好景不长。那年秋,玉米冒缨时,公社有令,为了增产,促使玉米结大穗、多结穗,必须打狗熬汤作肥料浇在玉米根部。于是,一场“打狗战”顿时在全公社风起云涌铺天盖地而来。当时高中毕业的我,已成为生产队的一名干部,得“身先士卒”,我心爱的小狗,自然难逃厄运。不过,我心太软,不忍目睹,是村里一社员下的手……万不得已,我曾同生产队里几名年轻干部打杀过其他人家的狗。那年秋季,玉米的产量究竟提高了没有,提高了多少,我不清楚。但对大大小小的狗来说,不啻为一场千载不遇的灾难。那人与狗斗,撵得狗急跳墙的惊心动魄的场面,至今仍像驱之不散的阴影,笼罩在我心头。

  高考制度恢复后,我先到外地深造而后工作。有年10月,出差湖南张家界路过老家,我见了家中喂养的一只纯色黄狗。初次相见,它摇头摆尾,不叫不咬,一脸亲热,好像嗅嗅气味就知道我是家中一员似的。叔叔去世后,步入耄耋之年的奶奶由生活在他乡的姑姑赡养,家中实在没有人与这只黄狗为伴了。姑姑本打算接黄狗一起走的,可小外甥也想要,姑姑只好忍痛割爱。外甥家距我家两三里地。后听大妹夫说,奶奶被接走后,一连10多个晚上,这只黄狗在两个村庄间来回奔跑,这个家卧一会儿,又跑到那个家去看守门户,一个晚上不知要跑多少个来回。真是辛苦并可怜这只狗了!“狗不嫌家贫”,黄狗给予了最好诠释。狗是家乡狗,它舍不了家,怀有浓浓的乡愁啊。数月后,外甥领着它到一条河边玩耍,不料想它误食了鼠药……我没有看到黄狗最后的眼神,没能依依惜别。

  最近查阅资料方知,狗是从狼驯化而来的,驯化后和人相处的历史已有一万多年。天人共一,人蓄和谐。人与狗磨合到今天,留下了许多凄美的故事。40多个年头过去了,我将依稀记得的这些狗事记下来,大有一种不吐不快之感。

  至今,我再没养过狗。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