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骨科医院:农村困难患者在医院住院一次可报三笔钱
时间:2017-05-11 10:08:07 | 来源:豫网 | 作者:蔡勇

  豫网来自开封祥福区的王书荣老人出院时,从郑州市骨科医院一次拿到三笔报销款,这在村里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要说这农民看病可是 “老大难”的问题,党和政府没少想办法解决。这不,2017年伊始,河南省政府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基础上,携手商业保险企业启动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为河南省的医疗保险事业又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郑州市骨科医院医保科华春援副科长介绍,在郑州市骨科医院,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这三种互为补充的医疗保险已经形成一个直补的体系。医院将为患者进行医疗保险垫支补偿,然后按规定向城乡医保管理部门和商业保险承保企业申请统一拨付。以王书荣老人为例,因为病情复杂进行了多项手术,花费70039.39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39154.19元,大病保险报销6594.78元,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又支付10375.82元,全部下来报销比例达80%以上。而她向郑州市骨科医院医保办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医保证明和困难家庭证明后,在办理出院结算时直接拿到三份报销款。 “因病致贫和因贫致病”一直是政府关注的民生重点。迈向全面小康,实现和谐社会,一定要踏过贫困这道坎儿。新的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将为全省700多万贫困群众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对于这项新开展的保险业务,很多患者还不清楚。医保科耿忠科长为此进行了说明: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对困难群众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的拓展、延伸和补充。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2017年,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按省里规定,年度人均筹资标准为60元,无需个人支付由各级财政按照比例承担。困难群众住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内(含)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险报销,剩余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按政策报销。

  做为河南省城乡居民医保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为了使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理赔流程更方便、快捷,郑州市骨科医院由陈尚福副院长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科室,改造住院结算系统,制定补偿程序,通过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补偿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多层次保障制度间诊疗数据的共享和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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