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一家医院给患儿注射过期药物 官方介入调查
时间:2018-08-16 08:08:25 | 来源:中新网 | 作者:

  豫网 针对江西省抚州第五医院发生“注射过期药”事件,抚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今日发布消息称,注射了过期药品的患儿,在临床观察中尚未发现不良反应。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抚州市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据介绍,14日上午,抚州第五医院一名住院患儿的父亲祝先生,无意中发现医院给儿子输液用的“0.9%氯化钠注射液”刚刚过期。医院接到反馈后,立即采取了相关紧急措施,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抚州市卫计委等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截至目前,注射了过期药品的患儿,在临床观察中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过期药品的药瓶显示,该药品为规格5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生产企业为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瓶身外标签注明了生产日期为2016年8月7日,有效期至2018年7月。据了解,有数名患儿在医院注射了这一刚过期药品。抚州第五医院医调中心工作人员表示,“0.9%氯化钠注射液”俗称生理盐水,有效期一般为两年。过期的“0.9%氯化钠注射液”均属同一批号(K16080703)。

  接到患者家属反馈后,医院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这一批号的“0.9%氯化钠注射液”,对未启封的过期药品进行了封存,并在全院开展针对误用过期药品的大排查,经排查后发现,医院只有儿科误用了过期“0.9%氯化钠注射液”。

  初步查明,该科室先期预领了该药品存放在科室内备用。用至今年7月底还剩余30余小瓶,因工作疏忽,儿科没有发现剩余的30余小瓶已过期,继续顺延使用了过期的“0.9%氯化钠注射液”。

  与此同时,院方组织、邀请了院内外的儿科专家对注射了过期药品的患儿进行诊断。截至发稿时,注射了过期药品的患儿,在临床观察中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据悉,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目前调查工作仍在紧张开展中。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