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骗子,无知是祸根
时间:2016-04-21 08:55:14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50多岁的王女士爱美新潮,但没有想到,三年前的一次网购经历,让骗子盯上了她的口袋。三年来,3拨骗子先后骗走她260多万元。而直至西安警方抓获10名疑犯,王女士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上当。(4月20日《华商报》)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被骗走260多万元的王女士,不是那种腰缠万贯,且又视金钱为粪土的人。她被骗的大部分资金都是借来的,可见其不会不拿此当回事。即便如此,她一次次给骗子打钱,为何不带一点担心?原因很简单,是太轻信他们了。

  从本案整个被骗过程看,唯一能迷惑住受骗者双眼的是个人信息被出卖。几拨骗子在获取王女士个人信息,以及掌握其受骗背景后精准设局,自然会加大行骗成功概率。但是,如果说这就算骗子精明,在本案中尚不够格,真正受骗主因是王女士轻信背后的无知。

  其一,大凡有点防骗常识的人,如果去经历王女士的被骗,最多只能走到“张经理”委托其“暂为代收货品”这一步。当“张经理”再让王女士为“暂为代收货品”垫付时,相信没人会去干了。这是因为防骗常识告诉我们,骗子再狡猾都绕不过钱,一旦他们谈付款,闪人是必须要做的。这是王女士的第一个无知。

  其二,王女士没曾报警,哪来的警察找上门?就算警察在另案中抓获了该诈骗团伙,也该质疑警察怎会知道自己的手机号码。更为关键的是,警察破获诈骗案是不存在向受骗人收取案件受理费的,更不存在在隔空中去走银行汇款。这是王女士的第二个无知。

  其三,不管是社保局还是药监局,都是政府主管的行政部门,由于职责不同,它们不可能参与到司法部门的破案和负责返还其收缴的赃款赃物中,更不可能存在收取30%的保证金这等事。这是王女士的第三个无知。

  总之,这起诈骗案如果发生在稍有防骗常识和社会经验的人身上,断然不会让骗子得逞。王女士之所以连环被骗还以为不是骗,归结到一点上就是她太过于轻信骗子。而这种轻信又是建立在防骗常识和社会经验匮乏基础之上的,因此才导致其失去应有的判断能力。笔者在此奉劝那些轻信他人的人,如果没有防骗常识和社会经验,就干脆不与陌生人打交道。实在要打交道,也必须牢记莫让自己利益受损,这是最笨也是最好的防骗术,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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