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改判就不活了”,是在要挟法律公平
时间:2016-06-13 15:00:22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马先生在商洛经营手机代理业务,成立了一通讯公司任法人代表,因为与一电信运营商产生合同纠纷,双方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马先生不服,上诉到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谁知还在案件审判阶段,马先生找到法官询问审判结果,后当着法官面服药。(6月13日《华商报》)

  从报道来看,由于这起纠纷案,双方都无法提供原始合同,也就决定了法官既不能偏信马先生所说的年租金5万元,也不能支持电信运营商所说的年租金17万元。最终应该怎么办?笔者觉得,一审做出的“要求马先生向运营商支付同地段价位租金”的判决是合理的。

  当然,面对这一判决,马先生可以不服,更可以提起上诉。但是他在提出异议和新的诉求后,起码要尊重和相信二审判决。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马先生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在二审没判决前,跑到当事法官的办公室,以“不改判就不活了”相胁,并最终服下毒药。客观来讲,马先生的这一行为,从小处说是在干扰法官办案,从大处说就是要挟法律公平。试想,人人都以这种方式达到目的,我们的国家还有法治吗,还有公道可言吗?

  诚然,马先生的以死相胁,不可能动摇法官正确办案,更不可能改变二审判决结果,甚至他服药身亡了,都不可能换来人们多少同情。这起案件告诉我们,面对人世间的纠纷,谁都有可能成为原告或被告的那一天,既然选择用法律解决问题,就要相信法官,就要用证据说话,任何的以死相胁非但为自己换不来公道,甚至演化为要挟法律公平。这种以生命付出的代价,不仅不可取还可悲,一点意义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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