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元工资”折射职场新人的求职尴尬
时间:2016-07-20 07:34:37 | 来源:豫网 | 作者:江德斌

  长春某应届毕业生小雪应聘了一家娱乐传媒公司顺利上岗,合同标注基础工资1750元,但工作1个月后工资仅拿到160.25元。公司称:她没带来效益,绩效没按时交,态度散漫,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害。小雪感觉上当了,特意上网查了一下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是1480元。(据7月19日《新文化报》)

  干了一个月才拿到160元工资,这基本上等于白干活了,任谁也心理不平衡,且不说该公司没有兑现1750元的试用期工资,甚至没有达到148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显然既不合乎情理,也违反了相关劳动法规。小雪的遭遇并非孤例,还有一个朋友也是在这家公司工作,第一个月工资仅仅拿到了145元,第二个月一分工资都没要到。而且,每年到毕业季时,就有毕业生遇到过类似情况,说明职场新人类在求职时,处于劣势地位,缺乏足够的保障。

  小雪就职公司声称是按照绩效工资来核算的,因其没有给公司带来效益,工作任务未能达标,造成工资被减扣。这个说法其实是站不住脚的,毕业生本身就缺乏工作经验,乃是职场新鲜血液,这个是社会常识,无论哪个公司在招收毕业生时,都应该认识到这一点,给予其合理的适应期,并安排人手培训、辅导工作。可见,对于没有工作经验的毕业生而言,不适用所谓的绩效工资考核。

  而且,只要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就要按照法律给予发放工资,哪怕是在培训期、没有创造效益,都要支付相应的报酬,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为劳动者进入公司后,所付出的时间成本和生活成本,乃是硬性支出,与其为公司是否创造效益并无关系。更何况,最低工资标准属于强制性规定,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任何单位和公司都不得违反。

  当然,每一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规定和考评标准,根据员工业绩给予合理报酬,这是公司的合法权力,但前提是不能违反劳动法规。事实上,如果该公司认为小雪不适合本职工作,可以提前告知,让其有个心理准备,也免得浪费双方的宝贵时间。不管是公司培养人才,还是职场新人变成职场达人,都需要花费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双方要经历一段磨合期,才有可能达到完全融合。

  本案对公众的启示也很大,社会非常关注毕业生的就业率,却往往忽视就业后的职场问题。毕业生做为职场新人处于弱势地位,经常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和欺压,难以获得公平待遇,而又缺乏法律保障经验,害怕遭到用人单位的报复,往往忍气吞声了事。因此,社会应重视职场新人的求职尴尬,督促司法机构积极履行职责,对违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以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