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造成“实质性伤害”,警察就管不了?
时间:2016-09-23 18:51:58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9月22日,天微亮,小玉呆呆地望向窗外,晚上她又做了噩梦,梦见那个总来跟踪她的陌生男子掐着她的脖子,梦见他又去学校拦截儿子,梦见他强拉着她去结婚……而这些梦中情景,都是近一年来发生在小玉身上的事。甚至就在前一晚,她还接到对方打来的恐吓电话,说她要不搬过去和自己住就会挨刀子……小玉再一次去了派出所。小玉说,她被折磨得精神快失常了……这一切均因疑似精神病的男子错认自己是其前女友。(9月23日《华商报》)

  http://ehsb.hsw.cn/shtml/hsb/20160923/612512.shtml

  这位疑似精神病人,因错认了自己的前女友,在一年的时间里对小玉进行不间断骚扰。面对强吻、去学校拦截儿子,以及“不搬过来住就会挨刀子”的恐吓电话,小玉多次进行报警。然而,当警察了解了这位疑似精神病人的情况后,竟因其没对小玉造成“实质性伤害”,直言说管不了。

  客观而言,警察抛出这一论调是带特指的。换句话说,鉴于他们也认为这一陌生男子是疑似精神病人,才说出这番话的。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最头疼的问题,那就是这位疑似精神病人唯一的监护人是其70多岁的老母亲,而这位老母亲听到儿子名字就害怕(因为他也打她),还谈何对其承担起监护责任?由此可见,警察的这一论调,实际在说,连监护人都管不了这位疑似精神病人,警察还能有什么办法。除非他对小玉及家人造成了实质性伤害,他们才有理由去抓人。

  毋庸讳言,警察所说的“实质性伤害”,说白了是指皮肉伤害,这里面断然不包括精神伤害。否则小玉快被折磨得精神失常,他们不可能不晓得,更不该如此无动于衷。笔者觉得,即便如此,警察的这一论调也是站不住脚的,况且是相当不负责任的。这就犹如面对疑似精神病人对着公众以刀相胁,只要他不砍人警察只有看的份儿;只有待其砍人变成了“实质性”,警察才采取强制性措施。笔者不禁问了,国家有哪条法律规定让警察如此“善待”疑似精神病人?这不就等于告诉人们,在疑似精神病人拟行凶面前,警察只会“见血”行动,是没有先期预防和保护这一说的,这与不作为又有什么两样呢!

  在笔者看来,面对这位疑似精神病人,警察真想负责真想作为,是不存在管不了的。其一,在对该疑似精神病人没作精神鉴定前,警察应将其视为正常人,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中止其对受害人小玉的骚扰及恐吓。其二,既然这位疑似精神病人连老母亲都打,让老母亲都怕,说明其存在家暴,并且也意味着家人对其失去了监护能力。警察了解情况后,不仅有责任去干涉这一家暴,而且也有义务去临时协助监护人一把。毕竟这是个需要帮助的特殊家庭,警察哪能袖手旁观?当然警察一旦介入这个特殊家庭,首当其冲的是,在保护监护人不受家暴的前提下,尽快协调促成对这一疑似精神病人的精神鉴定。如果其确实患有精神病,就笔者的了解,按相关政策国家是对这类患者免费鉴定和治疗的。由此观之,只要警察在这件事上多上心、多跑腿,无需多大成本,就可让这位疑似精神病人得以确诊和治疗。这样不仅从根本上免除了小玉被骚扰之苦,更重要的是还有可能拯救这个特殊家庭。因此说来,警察管不了这件事只是托词,有没有责任心、想不想作为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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