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服务还是补贴,要因人而异
时间:2016-11-21 15:33:15 | 来源:豫网 | 作者:彭忠富

  每到年底,能从社区领到2400元的残疾人居家安养补贴,会让家住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社区的王女士感受到阵阵温暖。可是,最近残联说以后这个钱不发了,由指定机构提供家政护理服务。“需要提供服务还是需要现金补贴,应该符合具体家庭的情况,强制服务不合适。”西安多位残疾人家长这样表示。(11-21《华商报》)

  在陕西省财政厅、残联印发的通知中,明确说明十三五期间,陕西省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开展,原则上不得将资金直接发放给残疾人家庭和个人。两部门出台这样一个计划,应该并不是临时拍脑袋的决策,考虑到残疾人行动不便,既需要打扫卫生、擦玻璃等家政服务,也需要针灸、按摩等医疗保健服务。如果直接将现金发给家庭或个人,那么这笔钱有可能并不会用在残疾人身上,那么就违背了“居家安养补贴”专款专用的原则。

  但是,任何一项政策是否合理,我们只有在实际执行中才能发现问题。如果不合情理,或者反对意见较多,我们就要适时作出调整,而不是强制执行。毋庸置疑,对于重度残疾人士来说,他们行动不便,能够生活自理已算万幸,指望他们能够找到工作养活自己那就是一种奢望。事实上,绝大多数残疾人只能依附于父母生活。如此,有残疾人士的家庭生活水准必然会下降不少,绝大多数家庭也就是刚过温饱线而已。因此,城镇残疾人每年2400元的现金补贴,对他们来说还是很重要的。正如新闻中王女士所说,每个月两百元可以购买米面油,也能支付点医药费,解决残疾家庭的实际困难。如果强制用爱心机构的家政、医疗保健服务来代替现金补贴,而不考虑残疾家庭的实际情况,必然会招致大家的反对。

  是选择现金补贴,还是选择爱心服务,我觉得还是应该因人而异。对于这样的惠民政策,我们千万不能搞一刀切,这是简单粗暴工作作风的体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制胜的法宝,要在新形势下发扬光大。同理,关心残疾人工作也不能离开群众路线。如果不尊重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意愿,那么这样的政策注定会遭人唾弃的。事实上,通知中也说得很清楚,“原则上不得将资金直接发放给残疾人家庭和个人”。这就意味着,如果能够说明理由,那么也可以继续领取每年2400元的现金补贴。重症残疾人是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我们既然要让其享受“阳光家园计划”,就要尊重他们的选择权,否则这样的政策不仅没有阳光,还会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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