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人为破坏共享单车”法律需给力
时间:2017-03-06 19:02:20 | 来源:豫网 | 作者:江德斌

  随着共享单车这种便捷的出行方式涉及的人群越来越大,各种问题也都渐渐浮出水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共享单车频遭破坏,用户们经常身处“有车不能骑”的困境。在共享单车遭受的众多“磨难”之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车轮损坏,小到车胎没气,大到轮毂变形,更有甚者,车轮被直接卸去,内胎被“开膛破腹”,车身如废铁一般躺在路边。客服称“损坏的主要原因是人为破坏”。(据3月6日《北京青年报》)

  从媒体曝光的情况来看,共享单车被人为破坏的情况非常严重,有些是明显下了“毒手”,就是破坏共享单车的使用功能,让市民无法骑行。可见,此种人为破坏行为,乃是基于个人私利出发,不仅仅是社会道德问题,已然触犯相关法律,需要依法予以处罚,该罚款该判刑,根据后果而定,切莫容忍不管。

  共享单车解决了市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难题,使用简单、费用低廉,很容易就被广大市民所接受,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上这一新生事物。而在共享单车进入的每一个城市里,都快速改变了城市出行方式,自行车开始回归城市,骑行者不断增长,同时也暴露出各种问题,共享单车“成长的烦恼”亦引发社会公众的热议。

  共享单车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特征,其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有效组成部分,不仅为市民提供了便利的出行方式,亦解决了单车丢失和日常维护的后顾之忧,从而促进市民逐步放弃私人单车,改为骑行共享单车。但是,人为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则形成了严重干扰,不仅令市民“有车不能骑”,亦破坏了企业财产,损害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而且,共享单车被破坏的越多,就会对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持续经营,甚至因亏损太大而被迫退出市场。事实上,已经有现实案例发生,卡拉单车在福建甫田市投放的单车短短几日丢失率达到76%,导致投资人撤资,平台也被迫终止在该市的服务。可见,如果放任人为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导致这一新生事物无法持续,最终将损害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大家又要回到从前的状态,失去了这一便捷服务。

  针对共享单车出现的各种问题,部分城市管理者开始探索治理方案,深圳、上海等地发布了管理草案。近日,成都市率先通过共享单车试行意见,明确人为破坏共享单车属于违法行为,要遭到法律处罚,构成犯罪的则追究其刑事责任。部分城市也对人为破坏共享单车采取打击整治行动,已经有违法者遭到处罚,甚至被判拘役。

  可见,要想遏制人为破坏共享单车行为,就要依靠法律给力,对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形成震慑力,从而降低破坏率。同时,鼓励企业和市民积极提供线索,锁定违法者,以便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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