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索贿交警公职应成为“标配”
时间:2017-04-07 13:41:26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针对浙江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诸葛中队詹姓民警被媒体曝光,涉嫌向驾驶员索取钱物问题,兰溪市公安局6日18时许第二次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经调查组调查发现,涉事交警詹某在路查过程中,存在违规扣证、向车主索要钱财的行为。通报称,为严肃警纪,对詹某提请兰溪市政府批准开除公职处理。(4月7日澎湃新闻)

  一谈到交警索贿,特别是跑运输的驾驶员,没有不恨之入骨的。只要这些驾驶员到了他们的一亩三分地,他们说你超载就超载,说你违章就违章,然后报出一个吓人的扣分及罚款数字,就等着驾驶员主动行贿。如果驾驶员只想意思意思,对方嫌少就会狮子大开口,于是交警索贿就这么形成了。

  没开过运输车的朋友可能不理解,为什么要任由他们摆布?其实这些交警都是为捞黑钱故意找茬的,你不听摆布不要紧,他们会通过扣证、扣车、卸货等的层层加码不停折腾你,甚至还以莫须有的违章栽赃开出大罚单,让你去对公处理。这让哪个驾驶员能受得了,不就犯能成吗?

  很显然,这些索贿交警已把分管的执勤路段看作是自己的地盘,已把国家赋予的公权力视为自己的敛财工具。他们有监督在就变得像个人,没有监督在就变成一个鬼,以致让扣分罚款变成没理由,让交通法规变成他们说了算。就这样的“路霸”和“土皇帝”,俨然已成败类和蛀虫,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的犯罪比某些贪官还无度还恶劣。

  鉴于以上认识,笔者很是赞成兰溪市公安局做出的提请当地政府开除索贿交警公职这一决定。并认为这一开除公职应成为处理所有受贿、索贿交警的“标配”,绝不给任何个案一讨价还价的机会。这是因为,交警一旦毫无顾忌地实施受贿、索贿,八成都不是头一回,因此不管涉及的脏款是多是少,他们注定都已变质,已与“合格”相去甚远。如果在开除这类人上,不看性质只看受贿索贿数额,不严厉实施一刀切,自然对他们这一蚂蚁搬家式的犯罪形成不了多大威慑,加之有些为官者的“记性”又不好,“刀”下留人就意味着很有可能还启用此人,到那时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放虎归山,然后故伎重演,然后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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