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辱员工算什么管理手段
时间:2017-09-14 07:31:37 | 来源:大河报 | 作者:

  据《华商报》报道,9月10日,陕西宝鸡一网友在微博发文称,位于宝鸡市居然之家世纪荟萃店内的懒家婆家装公司对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集中胸前举牌拍照,并勒令其他员工在朋友圈中转发照片,这样的管理让员工很受伤。

  员工没有完成业绩考核,自然会在薪酬考核中体现出来,想要混吃混喝谈何容易?退一步说,如果员工轻轻松松就能混吃混喝,那么,是不是应该给管理者颁发一个“管理无能奖”呢?近些年来,类似的羞辱员工创意着实不少,其中,有让员工大喊我不要脸的,也有让员工当街爬行的,还有让员工挨个接受胯下之辱的……此类拙劣的创意,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了,一次次令人大跌眼镜。虽然始作俑者都打着激励员工的旗号,但却很难掩饰其奴役员工的冲动,正是因为不把人当人看,所以才会有各种泯灭了人性的所谓创意,如果这也能被自称为企业文化,这样的企业无疑是邪恶而且可怕的。

  《劳动法》明确规定,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公安机关可以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羞辱员工的创意之所以不断花样翻新,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少有人因此真正受到法律的制裁,更有甚者,还涌现出大量以培养奴性文化为能事的培训公司,专门为那些泯灭人性的企业出谋划策。站在员工的角度来看,工作来之不易,难免会因此忍气吞声。站在监管者的角度来看,当羞辱员工被当作管理手段的时候,理应及时介入。

  实际上,多数羞辱员工的创意都不是偷偷摸摸进行的,因为始作俑者既想给员工一个教训,又想趁机扩大企业影响,所以类似的羞辱创意采取的大多是昭告天下的态度。那么,如果每一个拙劣的创意都能受到法律的惩处,那些企业又何至于如此明目张胆、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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