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电梯”背后少了“协商共同体”
时间:2017-09-25 12:05:49 | 来源:大河报 | 作者:李劭强

  在重庆铜梁区,有一位居民,为方便上下楼,修了一部电梯,只到自己家。记者来到铜梁区规划局了解情况,铜梁区规划局监管科负责人介绍,该小区的这部电梯占用的是公共空间,且从开工至建成都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审批,属于违法建筑。

  既然是违法建筑,自然需要拆除,这可能是“任性电梯”的最终命运。可这真是最好的结果吗?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旧小区提高公共服务品质,安装公共电梯成为一个迫切需求。问题是,业主们是否能够围绕公共需求形成一个真实的“协商共同体”,以解决分歧、消除矛盾、达成共识。一方面,业主需要认识到社区就是一个“共同体”,大家不仅生活在一起,而且有着共同利益,在这个“共同体”里,每个人都有需要承担的责任。这是解决公共问题的认知前提。另一方面,有了“共同体”意识之后,还需要有解决问题的思路——协商。既然是“共同体”就应该存在共识,只不过这份共识不是来自自说自话,它需要经过理性的讨论和充分的协商才能达成。任何时候,真正的“共同体”都离不开协商的过程和利益的博弈。

  以老旧小区安装电梯为例。要想让电梯装得起来,就必须让所涉及的多数住户产生“共同体”意识,即便是那些内心打算卖房的住户,也应该让他们意识到安装电梯会让房子升值。同时,应该建立展开协商的机制,培养人们协商的自觉,让人们的意见和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从而形成一致目标。如果缺少这样的“协商共同体”,看起来简单的电梯安装就只能永远是个设想。即便你有钱自己安装,别人也会义愤填膺地举报:这是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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