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鹿鞭有多大科研价值?
时间:2017-10-09 07:41:45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近日,网上流传西藏加查县“林业局的正在割鹿头和鹿鞭” 的消息。山南网警巡查执法称经县林业局核实,年长公鹿过河途中因溺水死亡。野鹿尸体由护林员处理,鹿角、鹿鞭由当地护林员组长统一上交加查县林业局,剩余尸体将就地掩埋。(10月8日山南网警巡查执法)

  客观而言,身为林业局的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断然不会去杀死一匹野生马鹿,然后割其头、取其鞭。否则,这么猖狂的监守自盗,早让该区域只见荒野不见鹿,因此这个谣注定需要辟。

  然而,即便事实就如当地林业部门所通报的那样,这种处理方式也是相当欠妥的。其一,尽管该野鹿是在过河途中溺水而亡,但也未必就是年长所致。毕竟,年长的野鹿也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在自觉身体不及的情况下,一定会谨慎过河。因此说来,年长未必是其溺水而亡的唯一前因,除此之外,还有可能因为饥饿、患病等命丧河流。由此可见,在这样的背景下,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当地林业部门把该死鹿带回来进行全面解剖和研究。如果属正常死亡,悬着的心大可满地;如果是因为饥饿或患病导致溺亡,那不仅要研究生态问题,更需研究病因,并做好预防和拯救工作。

  其二,退一步讲,就算该野鹿属于年长导致的正常溺亡,当地林业部门也不该只割其头、取其鞭,再拿“用于科研”作为说辞。众所周知,野鹿的最大经济价值,莫过于鹿茸和鹿鞭,它们都是名贵药材,且可遇不可求。这就难免让人产生,他们这样做“用于科研”是假,攫取国家名贵药材才是真的担忧。事实上,但凡有点常识的人也都知道,相较于经济价值和药用价值,鹿茸鹿鞭的科研价值要逊色的多。毕竟这种野鹿不是什么新物种,且遍布世界多地,谁会相信一个地方的林业部门,仅对其头部和生殖器进行研究,就能发现“新大陆”?

  总之,不管当地林业部门如何解释,这一事件都掩饰不了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他们在处置这类死亡野生动物上,还缺乏一套完整而规范的机制。换句话说,他们在确定野生动物死亡原因上太随意,在割取野生动物名贵部位上太任性,极易引发野生动物“被”老死,以及其名贵部位被占为己有或成“贡品”的可能。因此在笔者看来,一根鹿鞭有多大科研价值,不是本事件的重点,本事件的重点是,透过这一事件,尽快补齐这一野生动物死亡处置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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