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链式”交替通行需要配套措施跟进
时间:2017-10-22 09:43:32 | 来源:东方网  | 作者:吴玲

   昨日,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北京市首个“拉链式”交替通行入口正式在石景山试点,区域为阜石路杨庄东桥以东300米西向东入口处,排队进入主路的车辆需按照左侧先行的原则交替行驶。今后,这种交通组织形式还将逐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并利用科技手段对违规行驶的车辆进行处罚。(10月21日《新京报》)

  所谓“拉链式“交替通行,即在两车道并一车道出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左右车道车辆交替通行,反复有序行进。拉链式交替通行是文明交通的必然趋势,更是城市交通治堵的必要手段。

  然而这一早已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交替通行并被专家证明通行率可以提高10%-20%的通行方式,但在不少地方却是“此路不通”,不是无法实行,就是实行起来有很大难度。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因为目前这一通行方式并不为市民所知晓和接受,也有其一定的社会原因。诸如还是源头的法制教育、规则教育、公民教育、规范教育没有到位,导致驾驶人的基本素质仍然不高。很多司机做不到交替通行,的哥也有50%做不到,是因为他们从个体角度出发,觉得“先到先走才是王道,谁挤得过去就算本事”,“没有速度就没有效益啊”,“礼让不管用,要想通行有效率,真的要靠抢。”尤其是的哥们几乎是把时间精确到秒,抢道目的就是抢效益。“拉链式”交替通行难行通,深层原因,还是公共交通行业的制度缺陷,交管部门的监督不力、处罚不明等等。

  如何能普遍实行,一方面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驾驶人对“拉链式”交替通行的认识,增强规矩意识,自觉遵章守纪。有了规矩意识我们才不会乱来,我们才能对生命有所敬畏,人们才能平安无事,谁没有规则意识,破坏了规矩,那么行为准则跑偏不仅是危害自身,也是对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损害,最终是害人害己。“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则意识,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每个人都是一个社会人,只要社会链条上一个人不守规矩,就打破了整个社会的有序性。

  另一方面,为了拉链式”交替通行顺利推行,需要配套措施跟进。应该建立健全各种配套措施,通过制度保障“拉链式”交替通行畅通无阻。如果没有详细的交替通行规则,没有相应的违规处罚措施,理想化地提出“拉链式通行”,很可能就会遭遇肠梗阻,此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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