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隐私需要“保护伞”
时间:2017-11-15 07:52:13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吴学安

  “双十一”狂欢已落下帷幕,有细心买家发现,总会收到跟自己需求相关的广告信息,而且多数都是自己想要买的东西。对此,有人感到便利,有人觉得隐私被侵犯。(见11月14日中国新闻网)

  进入“大数据时代”之后,用户数据越发暴露在“阳光下”,用户在互联网上的行为几乎都会被服务提供方知晓。就像淘宝、亚马逊监视着我们的购物习惯、Google监视着我们浏览网页的习惯,微博了解我们的心中所好,滴滴打车知道我们每天出行的时间地点,微信知道我们的社交关系和消费能力……一项网民调查显示,90%的网民表示曾遭遇个人信息泄露,89%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堪个人信息泄露之扰。

  近年来屡次发生的侵害个人隐私和电信诈骗案件表明,取证、时间耗费等诉讼成本过高,阻碍了权利的救济。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实施这个决定,需要在个人数据保护操作层面上完善与之对应的法律体系。中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起有关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法律体系,缺乏的是全面系统的专门性立法,也就是说,需要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来平衡信息自由流动和个人信息保护。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