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网约车松绑
时间:2017-11-17 08:19:42 | 来源:大河报 | 作者:奕钧

  近日,兰州市、泉州市对网约车准入规定做出修改,降低了车辆轴距、价格等方面的要求。兰州市政府人员对媒体表示,此前兰州较高的网约车准入门槛被发改委批评,因此进行了调整。不久前,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曾公开表示,我国三四线城市因公共交通能力较弱,网约车政策应较大城市放宽一些。

  上个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由此意味着公平竞争制度正式付诸实施。其后,有媒体报道,由于一些地方的网约车管理细则在车辆、驾驶员、平台公司等准入条件的限制上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专业人士为此投诉举报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目前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正在进行调查。兰州市调整网约车准入规定,似乎也印证了这种传闻,兰州市政府相关人员的回应至少透露了两方面内容:其一是此前的网约车准入门槛较高,其二是发改委已经介入干预。可以想见,随着发改委的强势介入,势必还将有更多城市对各自网约车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作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兴产物,网约车的蓬勃发展给公众出行带来了便利,就国家层面来看,对这一新生事物始终持有开放包容的姿态——2015年1月1日,《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不仅区分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出租汽车电召服务”三种服务业态,而且明确表示,鼓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展多样化、差异性的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的管理模式”。

  国家层面放开网约车市场本是为了鼓励竞争,但当地方层面为之层层设卡的时候,实际上是将竞争拒之门外。为网约车松绑的另一面是为出租车减负,只有统筹兼顾,才能真正营造起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此来看,降低网约车准入门槛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统一整个行业的管理与收费。就汽车租赁行业来说,经营成本相当就可以视为公平竞争,但其中的必要前提是,经营成本本身必须经过科学论证与广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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