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会决定”行拘,是开法治倒车
时间:2017-12-04 08:14:57 | 来源:豫网-河南门户 | 作者:王恩亮

  针对民工烤火被行拘5日所引发的争议,11月30日,忻州市公安局回应澎湃新闻称,处理决定是多个部门“开会决定的”。12月1日,忻州市环保局又回应澎湃新闻,王某伟使用的焚烧物中有塑料袋和轮胎等废旧物品,这些物品燃烧将产生污染气体。他还称拘留是工作的需要,而对方在查处污染时“说好话不听,教育不听”。(12月3日澎湃新闻)

  如今一谈到治理污染,没有一个地方的政府敢懈怠。原因很简单,一是国家将此列为头等大事来抓,二是环评不达标,要拿当地政府一把手是问。由此可见,忻州市无论出于哪方面考虑,加大治理污染力度都没有错。

  现在的问题是,治理污染一靠严查二靠严惩,而实施严查和严惩又必须依法行事。否则那就是乱来,难免会踩到法律红线。很显然,此次民工烤火被行拘,之所以引发这么大的争议,最大焦点在于是否有法可依。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某教授所言,如果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来看,这事还“不足以处理行政拘留”;如果将其视为“首起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件”,那就更 “不沾边”。

  令人扼腕的是,针对是否有法可依,忻州官方非但没有拿出可以释疑的法律依据,反而搬出了是“开会决定的”,以及“说好话不听”这样的理由。这就等于告诉人们,这名烤火民工本来是不被行拘的,由于他听不进执法人员的好言好语,一怒之下才“开会决定”行拘他。谁都知道,一个人具不具备行拘条件,是由法律决定而不是“开会决定”,开会充其量只能研究法律,绝不能代替法律去做所谓的决定。还有,当一个人具备行拘条件,正确的做法应是,听进听不进好话都要行拘。当听进听不进好话能左右是否行拘,法律也就变成了橡皮筋,那还有刚性和威严可言吗?由此可见,“开会决定”行拘也好,“说好话不听”招致行拘也罢,都是在开法治倒车,其突出表现在于,人治复古并取代法治,最终让拍脑袋去决定一切。

  其实综观在治理污染中暴露出的问题,这一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君不见,为了不允许烧散煤,让小学生在教室挨冻的有之;为了杜绝大气污染,不管环评达不达标,一律关闭工厂、饭店的有之;更有甚者,为了一劳永逸,干脆去毁工厂设备。面对国家的治污要求,笔者理解各地的着急,也支持强化治理力度。但是重视治理和强化力度,并不意味着就不要法律,就去开法治倒车。这样从收效上讲可能没得说,却是以违背国家治污本义,亵渎法律尊严和牺牲他人权益为代价。因此说来,忻州治污用“开会决定”行拘,既是错误也是警钟,需引起各地认真反思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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