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须对“奇葩险”念紧箍咒
时间:2017-12-13 17:47:57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张立美

  不久前,明星鹿晗和关晓彤公布了恋爱消息,有商家开始销售“鹿晗恋爱险”,每单保费11.11元,承诺如鹿晗关晓彤一年后仍保持恋爱关系,商家便支付双倍金额,不少粉丝竟然投保。如今,“奇葩”险种层出不穷:违章贴条险、熊孩子惹祸险、扶老人被讹险、忘穿秋裤险、美厨娘关爱险、肠胃险、痘痘险……险种之多之奇,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见12月11日《人民日报》)

  纵观充斥市场的互联网“奇葩险种”,毫无疑问,基本上是以营销噱头博取大众眼球,脱离了保险产品“给予保障”的基本宗旨,不具有保险的本质功能,与保险精神不符,更像是一种对赌游戏。有的“奇葩险种”还涉嫌有悖社会公序良俗原则,变成变相的保护和鼓励违法犯罪,甚至一些销售“奇葩险种”的商家或平台,压根就不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质,属于非法经营保险业务行为。互联网“奇葩险种”一键投保很容易,但一键理赔却很难,一些“奇葩险种”的拒赔率相当高。

  但是,这些“奇葩险种”却火爆互联网,销量相当可观。造成这种“奇葩”现象,直接原因在于不少消费者对保险业缺乏专业知识和能力,容易被迷惑或上当受骗。除此之外,这些“奇葩险种”价格便宜,最低的保费只需要1块钱,这使得不少人把买低价的“奇葩险种”当成一种互联网游戏。

  互联网保险是保险行业发展的一个趋势。但是,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创新,必须坚守保险功能的底线,必须坚守“保险姓保”的行业价值根基,不能放任其打着产品创新的旗号进行恶意营销。要还互联网保险一片“净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互联网保险业健康良性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预留出空间,就必须对互联网上的“奇葩险种”说不。

  一方面,应加强国民金融知识水平教育,提高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能力,呼吁消费者拒绝购买互联网“奇葩险种”。另一方面,监管不能当“吃瓜群众”,必须给互联网保险戴上“金箍”,并常念紧箍咒。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既为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保驾护航,也为监管互联网“奇葩险种”提供法律依据和执法标准。对于不合法的“奇葩险种”,不能止于叫停,必须依法严惩,提高其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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