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之所欲,也应“勿施于人”
时间:2017-12-15 07:32:10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罗俊杰

  《论语》中的金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讲的是从自己的心理推及他人,自己认为那样做会不妥,就不应该要求别人做;自己不希望别人那么对待自己,就不要那样对待别人。这从某种程度上揭示了为人处世的重要原则,告诫人们去理解尊重他人、友好对待他人。但就今天来说,“己之所欲,亦勿施于人”似乎也得深思——自己的意愿、自己的喜好,是否也不要轻易强加于人?

  每个人都有各自选择的生活方式。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丈夫或妻子自己喜欢什么,就希望对方也喜欢什么;许多父母自己喜欢什么职业,就要求孩子从事什么职业,等等。殊不知,有时候丈夫对妻子的劝导不以为然,子女对于父母的“教诲”不感冒,反而可能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影响生活的步调和工作的开展。

  有一个故事讲得很有道理。说古代有两个人,均信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理念。这两个志同道合者相知已久,却从未谋面。甲喜欢酒,无酒不欢,却十分讨厌吃鱼;乙喜欢鱼,无鱼不饭,然特别厌恶喝酒。一天乙到甲家做客,甲备好满桌佳肴,唯独无鱼,乙半天不能下筷。甲给乙敬酒,乙就偷偷把酒倒掉,忍着脾气差点没发飙。酒过三巡,乙问:“你这里靠海,为何无鱼呢?”甲说:“各种鱼虾多的是啊,应有尽有,先生何出此言?”乙不高兴了:“那今日桌上怎么没鱼呢?”甲说:“我讨厌吃鱼。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不敢以鱼来怠慢先生啊。”乙默然无语。后来,乙宴请甲,鱼鲜满桌而无酒。再后来,二人就再无往来了。

  正如“一千个读者的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个性不同,爱好相异,所形成的价值观、世界观也就不同。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别人身上,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是严重扭曲的。芸芸众生,形形色色。有人视权力为上帝,有人却视金钱如粪土;有人喜欢征战商海,有人却独爱潜心科研;有人热衷户外运动,有人却一心看书写作,这些,都不宜强加更改。我们无法接受自己讨厌的东西,别人也可能不能接受我们的“好意”。如果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个人的起码品格,那么“己之所欲,亦勿施于人”则是更高层次的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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