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父亲“求收养”,等于自己放弃孝
时间:2017-12-23 06:06:20 | 来源:豫网-河南门户 | 作者:王恩亮

  12月20日,一则《儿子移民国外,八旬独居老人街头贴广告求“收养”:我不去养老院,想有个家》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据视频显示,天津南开区一位85岁的老人每月退休金6000元,在公交站贴纸条,寻求收养人,并在纸条上留有联系方式。据老人讲,自己的这个想法来自于几年前看到的同类报道,并且儿子也表示同意。(12月22日《北京青年报》)

  http://epaper.ynet.com/html/2017-12/22/content_273560.htm?div=-1

  从报道来看,这位“求收养”的老人有两个儿子,一个移民国外,一个在本地某医院工作。也就是说,该老人既不属于举目无亲的孤寡老人,也不属于儿子无法陪伴身边的“空巢”老人。因此说来,不管他的“求收养”是否出自自愿,是否得到法律认同,都难过伦理关。毕竟养儿防老是中华民族一大传统,岂容一位老人绕开自己的子女,向陌生的人们去寻找一个家?

  更令笔者难以接受的是,该老人“求收养”的想法,竟然得到了儿子的同意。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儿子在同意的同时,也放弃了对老人尽孝。为什么这么讲?首先,该老人“求收养”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寻求爱心人士收养,给他一个温暖的家。事实上,老人所要的这个家,天经地义就该由儿子给,他们非但不给,反而同意老人到陌生人那里寻家,这不是放弃尽孝又是什么?其次,该老人“求收养”不同于入住养老院,老人入住养老院,虽然没有儿子陪伴,但仍留有尽孝空间,既包括承担养老费用、抽空探望,也包括不时把老人接回家小住。该老人“求收养”就不一样了,他会融入那个“新家”,既不需要儿子承担养老费用,也不需要儿子为其养老送终。客观上讲,就等于儿子把法律赋予的赡养老人的义务拱手让了陌生人。可见,即便是老人自愿这样做,但凡儿子答应也是放弃尽孝。

  需要指出的是,就算老人自愿寻“新家”,当儿女的也该反思。假如当儿女的把老人照顾的体贴入微,让老人生活的其乐融融,且没有孤独和寂寞,谁会放着血浓于水的“亲家”不要,在耄耋之年往别人家“私奔”?只要排除了当儿女的确实无能力、无条件给老人一个家,那么老人还去这么做,就一定有其无奈乃至难言之隐,当儿女的尽孝不到位,或干脆不孝也一定掺杂其中。

  总之,美德是中华民族的魂,而其中的孝又居其首,每个当儿女的都不该也不能将其视为儿戏,更不可拿种种借口为自己的欠孝或不孝开脱。因此笔者以为,该老人“求收养”,从表面看是探索“安度晚年”新模式,实际却向子女敲响尽孝警钟。尤其儿子的那一声“同意”老人这样做,更是刺痛所有指望“养儿防老”的父母,并在“孝”将放弃或易主中,让他们找不到自己的根。鉴于此,笔者不能接受这般“求收养”,即使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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