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水资源税的深深“绿意”
时间:2018-01-03 07:30:18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丁新伟

  从“费”到“税”的转变,意味着合理调节用水需求,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更有力的抓手。

  2018年1月1日8点01分,新乡县地税局成功开具首张水资源税税票,纳税人为河南某化肥有限公司,该公司此次共缴纳水资源税19.99万元。这是我国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税务部门开出的首张水资源税税票,也标志着全国第二批9个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省份征收工作正式启动。(据1月2日本报报道)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是我国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目的。伴随着首张水资源税税票的开具,我省正式告别水资源费,进入水资源税时代。从“费”到“税”的转变,意味着合理调节用水需求,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更有力的抓手。

  为促进资源节约利用,1988年起我国开始征收水资源费。“这项非税收入专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等,但在征收过程中,存在缴费人意识不强、缺乏有力征管手段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表示,因此亟须通过费改税,利用税收强制性、规范性的特点,强化政府对水资源适用的调控能力,进而有效配置水资源。基于此,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在河北省率先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以破解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

  我省水资源严重短缺,全省水资源总量不足全国的1.42%,人均水资源量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河北的改革试点经验表明,破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必须抓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征收工作。试点工作实施一年多来,河北省强化纳税人节水意识,抑制了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该省规模以上用水户年减少抽采地下水0.37亿立方米,100多家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由抽采地下水改为取用地表水;该省钢铁企业加大节水投入,配备污水处理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将处理后的中水循环使用;一些高尔夫球场、洗车、洗浴等特种行业取用水量下降30%以上。

  推进绿色发展,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河南落地生根,必须“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必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我省成为第二批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省份,让提高节水意识、保护水资源有了刚性标准,对于开采、使用水资源的纳税户而言,这是调结构、促转型的一种倒逼。

  《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对超计划(定额)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对特种行业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这意味着“费”改“税”后,税额标准相对较高,引导纳税人走节约用水路子。“新乡县是缺水地区,我们又是用水大户,开征水资源税,对我们压力不小。我们会及早改用地表水,大力增加节水设备,最终形成绿色、节约的发展方式。”缴纳水资源税的某公司办税人员宋光钊的这番话,对于众多开采、使用水资源的纳税人来说,可谓“于我心有戚戚焉”。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