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僵尸车”还需有合力
时间:2018-03-27 06:46:50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祝建波

  日前,重庆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启“僵尸车”联合排查清理行动。共清理“僵尸车”2017辆,整治初见成效,获得群众点赞。(见3月26日新华网)

  “僵尸车”现象不仅重庆有,而且全国普遍存在。“僵尸车”作为一种新型城市垃圾,其长期占道或者占用停车位,不仅挤占了公共资源,增加了交通压力和管理难度,存在自燃自爆等安全隐患,而且还影响了市容市貌,损害了城市形象,给市民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近年来,尽管有关部门不断整治,但效果似乎并不理想。究其原因,有制度层面的,《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僵尸车”是有主物,不经车主同意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进行处置。

  然而,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说,“僵尸车”显然必须要及时、尽快清理。这就要求,无论是交警、城管还是市政等部门,应该多想办法,针对“僵尸车”构建一整套发现、处置、登记、追责的制度。对于能查到车主的“僵尸车”应当限令其及时清理;查不到车主的,也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合法措施,予以清理。除此之外,还要健全法律法规,给处置僵尸车以法律授权。还应当严格汽车报废的程序,并对随意置放“僵尸车”的车主进行惩罚,以增强车主的责任意识。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