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愿意干还要愿意签
时间:2018-04-02 07:18:22 | 来源:大河报 | 作者:赵志疆

  “到2020年,各地要力争实现让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签约医生,每个居民有一份电子化的健康档案。”这是我国卫生工作的既定目标之一。日前,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行过程中,公众看病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基层出现了“接不住”“落地难”的窘境,存在“签而不约”“签而难约”问题。

  家庭医生在基层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治以及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堪称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家庭医生看的虽是小病,但小病却是数量最多的,针对小病进行提前预防和治疗,不仅可以避免养痈为患,而且可以实现分级诊疗,缓解大医院的看病难。对于普通人来说,签约家庭医生的好处显而易见:一旦患上疾病,迅速就能找到接诊医生,由此意味着可以享受到全程“一对一”服务,免受鞍马劳顿之苦。尽管如此,家庭医生在实践中却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不少人仍对签约家庭医生持观望甚至怀疑的态度。原因很简单,一方面,家庭医生大多在社区医疗机构,不少人对医疗硬件设施和医生技术水平心存疑虑;另一方面,在那些设施相对完善的社区医疗机构,医生的日常工作压力已经很大,签约家庭医生意味着增添了额外压力,而且这种预约服务还是免费的,医生不免心有怨言。

  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一种悖论:条件差的社区医院,公众不愿意签约;条件好的社区医院,医生不愿意干。基于这样的背景,家庭医生虽然已推出数年,实际签约情况却并不理想。“签而不约”现象在很多地区普遍存在,虽然签约了家庭医生,但却始终不知道自己的家庭医生是谁,更不曾享受相关医疗服务,结果是签不签一个样。签约家庭医生原本是推动分级诊疗、缓解看病难的制度创新,如果任由“签而不约”现象继续蔓延,美好的制度构想不免有沦为形式的危险。正因为如此,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健全签约服务收费机制,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鼓励多劳多得。

  不难想象,随着签约服务费的提出,医生的积极性将大大提高。在此基础上,应该加大全科医学生培养力度,给家庭医生就业一定政策优惠,鼓励全科医学生、公立医院专科医师等更多医务工作者加入签约行列;重点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实施绩效工资、职称晋升改革,提高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性;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加强信息体系建设,实现医疗数据资源共享与远程医疗服务。家庭医生面向家庭和社区,致力于为基层民众提供长期签约式服务,由此不仅有助于及时为基层民众送上医疗服务,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而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正是医疗改革的一大着力点。解决了“医生不愿干”的问题后,接下来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化解“公众不愿签”?

  公众的顾虑不仅仅在于对社区医疗机构缺乏信心,更在于对整个诊疗过程缺乏足够的话语权,因此难免会担心利益受损。免费签约,公众尚且顾虑重重,收取签约服务费后,公众必然会对家庭医生的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在科学制定家庭医生考核标准的过程中,理应赋予公众足够的话语权,因为他们不仅是家庭医生服务的对象,更是购买服务的出资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医生“愿意干”固然重要,公众“愿意签”同样不容忽视。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家庭医生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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