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价”缘何高于“零售价”
时间:2018-04-09 06:34:39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杨朝清

  近日,西安市民李先生看中了某品牌的一款功能式儿童床。谈好价交钱时,商家得知小区名字后,竟坐地涨价600元。店方称在该小区有团购价,若零售价低于团购价,让其他业主知道了不好。(见4月7日《华商报》)

  商家薄利多销,消费者得到实惠,团购模式在建材、家居、家电等行业很是流行。当前,一些商家利用团购模式进行疯狂的利益变现,团购模式不仅带来了更多的客户,也让消费者有一种“全市最低价”“占到了便宜”的认知错觉。消费者心甘情愿掏腰包的背后,隐伏着部分商家的套路深深。

  买家和卖家的关系不仅是交换和互惠的关系,也是利益博弈的互动关系。消费者想省钱,商家想多赚钱,讨价还价很正常;然而,“团购价高于零售价”却如一面镜子,折射出一些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夸大宣传、虚假促销的种种“陷阱”——参与团购的消费者越多,商家赚得越多;商家抛出的形形色色的“优惠方案”,只是一种诱饵。

  美国社会学家罗纳德·博特认为,在社会网络中存在着一些“结构洞”,用于连接两个难以直接发生关联的关系人。在理性选择深入人心的当下,消费者并不傻,“团购价高于零售价”为何频繁上演?精明的商家善于寻找“突破口”,要么通过利益关系给少数买家一些好处,要么通过买家中的熟人乃至亲属这一血缘关系来打“感情牌”;不明真相的其他买家将这些“结构洞”当成自己人,一厢情愿地以为大家构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殊不知,在大多数消费者看不见的幕后,这些人还有别的“算盘”。

  笔者一位舅舅在农村从事生猪收购生意,他也会在村子里培养自己的“结构洞”;哪位村民家有生猪要出售,这些“结构洞”就会打电话通知他;舅舅也懂得投桃报李,不时给他们充50元或者100元的电话费。在商业领域,“结构洞”的存在并没有原罪;如果能够实现多方互利共赢,没什么不好,但如果是一方或者两方利益合谋“挖坑”去坑害对方,显然就破坏了市场秩序。

  “团购价高于零售价”除了“结构洞”的推波助澜,商家还利用了顾客对一些行业缺乏了解导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交易双方组织化程度的不对称。尽管组团团购,同一个小区的业主却只是简单、松散的“组团”,缺乏润滑剂与黏合剂。消费者的“信息弱势”和“话语弱势”,让一些商家有机可乘。

  表里不一的“团购价高于零售价”,说到底就是部分商家对自身信誉的竭泽而渔。只不过,再精明的骗局,早晚有“穿帮”的时刻,一旦信任丧失,再想忽悠消费者或许就没有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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