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50cm短裙禁令”背后还有什么
时间:2018-05-21 21:24:15 | 来源:红网 | 作者:

  近日,某校图书馆接到投诉,称女生穿短裙短裤对男性属于性骚扰,影响学习。针对该问题,图书馆发表新规:短裙不足50cm长禁入。随即,此举在网络引起巨大争议,以至于该校于今日发表道歉声明。

  诚然,任何场合都有约定俗成的礼仪与规范。图书馆属于公共空间,衣着得体是尊重自己更是尊重他人的基本要求,如不得穿拖鞋、背心等。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被广大女性网友诟病最多的一条,不是短裙长度的规范是否恰当的问题,而是该投诉称女生穿短裙短裤对男性属于性骚扰,影响学习。此条理由极为荒诞,以至于她们大多把“炮火”集聚于此。

  然而,更为荒诞的是,为何如此荒诞的理由能促使管理人员修改规章制度?

  跳出“图书馆衣着规范”和“性骚扰边界”的无尽争论,此类规范出台的根源和土壤才是我们应当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首先,该校投诉制度的规范是什么?

  该校图书馆在回应学生投诉时,仅出现“处理状态”和“处理说明”两条,并未说明该投诉的正确与否,难道管理人员不该再三斟酌学生投诉的合理性再给出相应的质询答复?如果学校默认投诉理由正当,那也应该给与相应的说明。

  其次,该校规章制度的出台流程究竟是怎样的?

  粗略按照女性从155cm到180cm的不同身高来看,“50cm规定”对于不同身材的人,会出现完全不同的情形,更好的规定应该是“膝上多少厘米较为合适”。退一步来说,就算不能穿过短短裙,那此类一刀切规定同样是不合理的。学校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前,是不必征询学生的公开意见的吗?

  凡此种种,大可观察到“人治”理念的深深印痕,该校理应在更深层面做出思考与回应,而不仅仅是“骂声”纷来,以“道歉”了事。

  文/毛军刚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