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圆桌
时间:2018-05-23 06:34:26 | 来源:大河报 | 作者:

   5月20日是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根据北京市卫计委的数据统计,本市户籍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为92.26%。在大力提倡母乳喂养的同时,公共场所哺乳便利性的问题一直以来引发各界关注。

  多位哺乳期的妈妈向北青报记者表示,在北京的商场、火车站和机场等地方,母婴室已经比较普及,可以满足需求,但在公园里却还是常遇到哺乳难题。(5月22日北京青年报)

  公园母婴室的建管需法律倒逼

  何勇:近年来,北京等很多城市投入巨资在公共场所建设了母婴室,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哺乳期妇女在公共场所给孩子喂奶的尴尬。但是,仍然有不少公园等公共场所没有建设配套的母婴室,或者花钱建设了母婴室却没有用好、管好,造成了资源浪费。

  造成这种局面,客观地说,既有资金不足的因素,也有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对母婴室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的原因,觉得母婴室使用概率不高,就没有必要天天维护母婴室。但是,归根结底其实是缺乏法律的硬约束,才使得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完全是公共场所管理者的一种道德行为,没有认识到这是一种现代义务和社会责任。

  从目前来看,各地公共场所配套建设母婴室更多的是靠政府部门的指导意见来指导,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本身就不具有强制性。而且,即便公共场所没有配套建设母婴室,或者花钱建设了母婴室却没有用好、管好,公共场所管理者也并不需要为这些行为、现象承担任何责任,最多是受到舆论的批评,仅此而已,这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当然就起不到倒逼作用。

  可见,要让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建好、管好、用好,真正满足哺乳期妇女的喂奶需求,就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法律进行倒逼。首先,公共场所建设、管理母婴室,应当纳入到法规之中,明确母婴室属于公共场所配套的基本设施。对于没有配套建设或者没有管好、用好母婴室的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其次,明确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建设资金、管理维护资金的来源,对没有效益和收入来源的公共场所,政府财政要配套母婴室的相应资金。再次,卫生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建设、管理、运营等情况的监管,加大抽查力度,开展评比活动等。

  期待母婴室成为城市公共场所标配

  苑广阔:母婴室的功能,显然不仅仅是方便哺乳期的母亲给孩子喂奶,比如孩子大小便以后给孩子换尿片,孩子饿了以后给孩子冲奶等,如果没有母婴室,凭空给这些哺乳期母亲和他们的家人增加了很大的困难。而公共场所母婴室缺乏带来的潜在影响,还包括很多女性不得不减少了母乳喂养的时间,减少了带着孩子外出活动的时间和频率等,这不管是对于婴儿身心的健康成长,还是对于哺乳期妇女身心的愉悦,显然都是不利的。

  母婴室应该成为城市公共场所的标配,这些“公共场所”既包括公司企业的办公楼、商场超市等室内场所,也包括公园、景区等室外场所。按照一些地方母婴室建设的实践来看,建设一间母婴室并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十多平方米已经足够,场地问题不难解决。而母婴室的内部设施可繁可简,只要达到卫生、干净、实用的基本要求即可,所以在建设和管理成本上,也不至于成为一些部门、单位的负担。

  母婴室如何建设,如何管理,可以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和出台相应的规范和指导标准,而母婴室的建设和后续管理资金,可以通过财政拨款、企业自筹、社会捐助等各种方式来解决。有了建设和管理标准,解决了建设和管理资金,就要通过宣传引导,或把母婴室纳入单位、企业相关的硬性考核指标,来推动其建设。而从全国各地的实践来看,建设和管理资金并不是解决母婴室问题的关键,关键是我们在认识上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并且毫不拖延地采取实实在在的行动。

  让母婴室成为城市公共场所的标配,事关母婴权益的保障,也事关城市文明、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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