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为救火强行撞开堵路车辆合理合法
时间:2018-07-10 08:16:43 | 来源:大河报 | 作者:张贵峰

  7月9日上午,四川南充市某小区发生一起火灾,在消防救援车辆行驶过程中,通道却被私家车堵塞,导致救援车辆无法通过。消防官兵及现场交警喊话挪车无果后,消防车在通过时与两辆违规停放的私家车发生擦挂。(《成都商报》7月9日)

  这起“消防车强行撞开私家车”事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普遍叫好、点赞,显然并不让人感到意外费解。因为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角度来看,这种“强行撞开私家车”的做法,尽管看似有些“简单粗暴”,但为了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的畅通无阻,能尽快赶往火灾现场,尽可能地减少挽回火灾损失,消防车强行“撞开”堵路车辆,显然既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也是一种十分合理必要的做法。

  而进一步从法律角度来审视,上述“消防车强行撞开私家车”做法的合法性,同样也是显而易见、毋庸置疑的。如从消防救援车辆角度,其“撞开”堵路车辆,实际上既是一种依法履职行为,也是一种合法“紧急避险”行为,而据相关法律,实施紧急避险行为是可以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的。如《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均明确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从相关私家车角度,其“堵塞消防通道”行为,不仅妨碍了消防通道的畅通,更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如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消防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于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这也就是说,“消防车强行撞开私家车”事件,尽管因消防车的“擦挂”造成损失,但相关私家车不仅无法追究“紧急避险”消防车的民事责任,很可能面临“撞了白撞”的后果,而且还可能因“堵塞消防通道”、“阻碍消防车通行”而被交管、消防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追究违法责任、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