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不应成为监管盲区
时间:2018-09-28 06:53:12 | 来源:大河报 | 作者:赵志疆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9月25日,安徽芜湖弋江区一家幼儿园被曝光存在食品过期等问题。此时,距离9月19日、20日有家长反映芜湖鸠江区两所幼儿园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还不到一周。长虫的大米、发臭的鸡腿……一时间,孩子在幼儿园到底吃得安不安全成为不少当地家长关心的焦点。

  李克强总理曾强调,要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守卫“舌尖上的安全”,最不应该忽略的就是孩子,这不仅是因为他们稚嫩的身体更容易受到伤害,同时也是因为孩子没有任何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他们的饮食安全完全仰仗于成人的庇护。

  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芜湖市家长心里的滋味可想而知。在食品安全这件天大的事上,谁能想到芜湖一地竟然在一周内接连曝出三起事故?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前两次事故发生后,9月20日,芜湖市食药监局、教育局、卫计委就曾发布通知,在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专项督察。次日,弋江区食药监局发布通报称,已检查辖区内25家幼儿园食堂,另有30家幼儿园对自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尚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仅仅4天之后,又一起同类事故浮出水面,而起因依然是“家长曝光”。

  面对这样的局面,不仅芜湖市的家长人心惶惶,外地家长也不免心有余悸,本地幼儿园的食堂状况又是怎样?揆诸现实,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虽饱受诟病,却很难斩草除根。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学校食堂有经营之实,而无经营之名——食堂位于校园之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很容易将其忽略;与此同时,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又并不具备专业的监督实力与技术。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不少学校食堂都已经外包给了校外经营者。

  监管部门管不着,教育部门管不住,当学校食堂的安全仅凭经营者自律的时候,其安全状况无疑令人担忧。同样的监管困境,对于幼儿园来说同样存在,后果甚至更加严重,因为学校里的学生会反馈投诉,而年幼无知的孩子只能“逆来顺受”。弋江区食药监局的通报,不失为监管失灵的“情况说明”——未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前提,竟然有相当比例源于幼儿园的“自查情况反馈”。

  事故接连发生,“专项督察”行动中,涉事幼儿园用自身行为佐证了“自纠自查”的不可靠。再一次发生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后,安徽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协调当地食药监部门,对学校食堂、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强化监督检查。痛定思痛,无论教育机构,还是监管部门,都不应放弃对校内食堂的监督管理。只有学校建立食堂的准入机制,监管部门从严实施监管,才能切实维护孩子“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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