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费”不能漫天要价
时间:2018-11-20 07:29:41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史少华

  11月15日,甘肃的田烨向澎湃新闻反映称,一个月前其父从张掖人民医院转院兰州市的过程中,该医院科室医生在收取5550元救护车长途出车费后,还额外收取3000元未开票费用。医院对此的解释是,“这边到兰州单程要500多公里,医生护士他们也要住宿吃饭,另收取的3000元,是医护人员来回的费用,相当于劳务费。”

  当地对转院的相关费用规定指出,医务人员出诊费已经涵盖在救护车的相关费用中,因此,该医院收取劳务费的做法并无依据。当地物价部门对此事作出回应,“物价方面没有劳务费之说”。退一步讲,即使医护人员收取相应费用,也应当合理、适当,且须经双方协调一致,而不是漫天要价。对亟待转院的患者来说,时间就是生命,多一分钟时间就会多一分把握。据报道,患者家属“从与医院协调转院事宜到出发,其间耗时2个多小时”“不给钱就不让走”。且不说多收的劳务费是否合规合法,医院这种做法,少了点“人情味”,多了些“铜臭味”。

  “转院费”不能漫天要价。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制度法规,明确医院转院费用的具体内容,规范医院对于转院费用的收取;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督监管,违规收费行为坚决予以惩治,切实维护好医德医风和患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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