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任性红头文件念“紧箍咒”
时间:2019-04-24 09:19:00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

  □潘铎印

  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已有的合法性审查制度规定进行了细化,对审核的主体、范围、程序、职责、责任等做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再次上紧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发条”,让红头文件难以任性。

  红头文件大多由行政机关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发布,是党政机关实施公共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

  近年来,随着国家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各级政府和部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日益重视,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要看到,在红头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范围不明确,有的审核程序不规范、审核标准不统一,有的审核工作衔接机制不严密。更有一些地方各类奇葩文件和规定层出不穷,任性的红头文件屡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从媒体报道的一些出格事件中,不难发现一些任性红头文件的影子。那些把权力触角伸展至民众私权利领地的“奇葩”红头文件,以及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权利或增加义务规范的任性红头文件,严重伤害了公民法治信仰,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因此,给任性的红头文件念起“紧箍咒”,就成为推动政府部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运行的必然要求,也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必要举措。

  有权不可任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出台有关文件,尤其应加强调查研究,收集民众意见,探讨文件实施的可行性,严禁随意滥发红头文件。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和考核体系,并建立科学有效的合法性审核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增强法治思维,颁发规章和文件要做到“无事不发文,发文必落实”,以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性、公信力,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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