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预付卡”乱象亟须监管发力
时间:2019-05-30 06:28:57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

  □廖卫芳

  “美女,游泳健身了解一下?”相信很多人都听到过类似的“搭讪”,商家用各种优惠吸引你办卡消费,可一旦你掏了钱,接下来就可能会落入一环接一环的套路……作为新兴商业模式,预付卡消费因其便捷实惠被不少商家青睐。但预付卡备案制度存盲区、处罚力度较小、征信体系不完善等深层次原因,导致这一领域乱象频发,屡禁不止,一些知名企业也牵涉其中。(见5月29日《检察日报》)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也随之开始大幅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方式开始“包围”广大消费者,“预付卡”消费方式便是其中之一。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商家由于管理不善、经营不当、资金周转难等问题,出现了商店“关门”的现象。按说,商家由于自身原因而导致商店“关门”,之前消费者预付卡里的钱应该及时退还给消费者,但一些无良商家不但不及时退还,反而能拖则拖,能骗则骗,甚至“溜之大吉”,致使“预付卡”消费成了吞噬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消费陷阱”。

  其实,早在2012年9月,商务部就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要求发卡企业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前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对相关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按预收资金的一定比例向商业银行存入存管资金,一旦违规,便可对企业形成约束。可见,对预付卡消费的管理还是有明文规定的。但由于只有管理办法,而没有相应的监管和处罚机制跟进,因而“预付卡”管理还是处于“失管”状态之中,导致“预付卡”消费“乱象丛生”。

  治理“预付卡”乱象,亟须监管发力。首先,监管要到位。工商、消协、物价等部门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一些常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规避类似“预付卡”消费的漏洞。其次,处罚要严厉。对故意、恶意使用“预付卡”消费骗取消费者钱财的不法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绝不迁就,更不能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再次,要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黑名单”制度,让那些无良商家“一时失信,处处受限”,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契约。

  当然,消费者维权意识也要跟进。“预付卡”消费套路深,陷阱多,但消费者绝不能坐以待毙,任凭“宰割”,应对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预付卡”消费大胆地说“不”,并采取法律途径积极维权,以避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只要监管发力,处罚从严,再加上消费者维权意识的积极跟进,那么,“预付卡”消费权益“陷阱”就一定能得到有效遏制,从而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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