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借“名人效应”,绝非企业发展的“真功夫”
时间:2019-12-28 08:16:58 | 来源:中原经济网 | 作者:

  ■温献伟

  近日,作为中式快餐连锁知名品牌的真功夫惹上了官司,被李小龙女儿索赔2.1亿元。真功夫餐饮回应“因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图标,被李小龙女儿起诉”一事,声明称,真功夫系列商标是经严格审查后获授权的,15年来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后被起诉,真功夫也很疑惑,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在一定程度上,真功夫的疑惑可以理解,毕竟这么多年相安无事。但是多年无事并不意味着自身做法完全正确,永远可以“心安理得”。笔者认为,真功夫的侵权嫌疑还是很大的,其广告宣传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的图标,在很大程度上对消费者具有误导性,无论真功夫是否具有主观意愿,客观上都产生着“名人营销”的效应。因此,不管李小龙后人起诉出于怎样的动机,都并非刻意冤枉企业。

  不过,笔者看来,板子一味打在企业身上,也有失公允。据报道,真功夫系列商标的确是由公司申请、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之后授权的。由此看,这场官司的发生监管部门也应负有一定责任。如此明显涉嫌侵权的商标图案,对于熟谙商标法的监管部门来讲,不会察觉不到这是一种违规行为。然而,纵然经过“严格审查”,涉嫌侵权的真功夫商标还是顺利过关,堂而皇之的成为企业的招牌。要说疑惑,这才是真正让人疑惑之处。

  企业要发展壮大,强化内功是关键,而非打法律擦边球甚至不惜违规违法。挖空心思借助“名人效应”谋取利益,可能会兴隆一时,但如果自身“硬核”不足,终究会惹火烧身,给企业经营造成损失。而对商标审查监管部门来讲,这次的真功夫侵权事件也算做了一次正面提醒:商标审查必须严格细致、慎之又慎。任何马虎行事、甚至有意纵之的所谓“审查”,到头来自己做了“甩手掌柜”,却让企业背锅,从情理法理上说,这都难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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