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任性将有偿救援 你支持吗
时间:2018-02-06 06:33:52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孙华峰

  

  2月5日,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发布这样一则消息:“太任性”要付出代价黄山风景区今年将实施有偿救援,对违规逃票私入或不听劝阻擅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求救的游客,将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你支持吗?

  这一微博迅速引发热议,多数网友支持有偿救援,并举出了具体的事例进行论证。

  @荷塘渔翁:2010年12月13日凌晨,黄山风景区公安民警张宁海在搜救18位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的18位驴友时,留下最后一句话:“注意脚下,我为你们照亮……”他牺牲换来的却是冷漠,让人心寒!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法规,抵制非法进入和穿越未开放自然区域,爱惜自己的生命也是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

  当然,有网友表达了相反的观点,不提倡有偿救援。也有“驴友”表示有偿救援能够接受,只为了生活能够多点活力。

  @神棍敌人姐:冒险是民族精神体现,不提倡有偿救援,这是政府应提供的公共服务。

  @慵懒金_:哎,有偿就有偿了呗,总去开发过的地方没意思,自己开山才有旅游的感觉,这玩意就跟极限运动一样,给枯燥的生活来点活力。

  对此,很多网友进行了反驳。更有甚者认为,应该追究这些“驴友”的法律责任。

  @眷恋与不舍:其实每个人有他的活法,他愿意冒险是他的权利。但是不能让别人为他的行为买单,支持有偿救援。

  @竹林秋水:必须支持啊,不遵守规定的人可能也是老赖,不一定交钱,所以还得配套一些强制手段,不然这规定也是废纸一张。

  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主任马伟律师认为,景区在游客遇到危险时的救助行为,体现的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对每个游客的生命安全负责。然而最应该对游客生命负责的,恰恰是每个游客自己。无视景区管理制度,到了危急关头,又指望社会来拯救自己,不但极大地浪费社会资源,更是对自己生命的极端不负责任。因此,景区对驴友进行有偿救助,不仅是一种惩戒,更是教育那些任性的驴友“为自己的生命负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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