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旅游委通报“铁公鸡”事件处罚:拟吊销旅行社和导游证件
时间:2018-02-07 08:13:32 | 来源:界面新闻 | 作者: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昆明市旅游委2月6日通报“导游斥责游客为铁公鸡”事件处理进展,拟对涉事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涉事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近日,一名游客在丽江疑未购物而被导游斥为“铁公鸡”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网传视频内容显示,旅游团被安排到玉石店购物,因有游客未购物回到大巴上被导游训斥。视频中,一名女子对着大巴上的乘客大声训斥,“那就像我给你一桌子饭,你站在旁边看一下,你不吃,你不会饱吧,你这是购物团。”并指责旅客,称“这是购物团,没说你们必须要买多少,你给我个件数,结果你们三个来到这里(是)铁公鸡,你叫我怎么跟旅行社交代。”

  昆明市旅游委在2月5日作出回应称,经查,该团为云南旅冠国际旅行社操作,委派导游为王琼。该委已就导游及旅行社涉嫌违反《旅行社条例》强迫或变向强迫游客购物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进行相关行政处罚程序,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示。

  2月6日,昆明市旅游委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微博曝光导游强制消费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通报称,经调查,该视频中曝光的旅游团队系由云南旅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操作,该团队行程为1月19日至1月25日“昆明—大理—丽江”6晚7日游,此段视频拍摄于1月22日丽江行程中,因游客未填写意见单,导游在旅游车上对游客说“我没有要求你们买多少东西,你们给我一个件数,你们来云南当铁公鸡,叫我怎么向旅行社交待”。

  根据调查情况及违规事实,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已于2月6日对违规导游及旅行社拟做出如下拟行政处罚:

  对云南旅冠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三)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买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行为,拟对云南旅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对导游王琼涉嫌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三)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买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行为,拟对导游王琼(证号:AD01910F)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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