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 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稳定文旅市场
时间:2020-02-13 07:41:10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

  豫网2月9日,新县旅游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县财政将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稳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支持旅游企业发展。

  在强化金融政策支持方面,《意见》出台有多项条款。

  支持条款一: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旅游客运等行业,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化旅游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还要着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县内各银行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文化旅游企业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支持条款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企业实行“容缺”受理,取消反担保要求,帮助企业尽快获得贷款。对确无还款能力的文化旅游企业,视疫情影响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适当延长追偿时限。

  支持条款三:加大贴息扶持力度。符合贷款条件的困难中小文化旅游企业,由县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县财政给予贴息扶持。

  在税收方面,新县还将对文旅企业实施减免和缓缴政策。旅游企业可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直接影响的文化旅游企业可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地方税收及附加。

  《意见》规定,对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文化旅游企业的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减免。减收或免收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征收的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房租、水电费、社保资金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新县鼓励旅游企业升级改造。鼓励景区、宾馆(饭店)、民宿等旅游企业在疫情期间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升级,政府提供施工许可等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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