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保条例大修 各方期待释放“新”效应
时间:2016-05-19 07:38:49 | 来源:豫网 | 作者:申桂玲

  豫网近日,省政府法制办发布《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据了解,此次消保条例修订范围大、规则细,有不少提法令人耳目一新。《意见稿》发布后,记者针对新修订的相关条例采访了部分消费者、商家和业内人士。

  消费者:期待新消保条例出台 以真正维护消费者权益

  “《意见稿》不管咋修订,不加大监管力度,即使制定得再完善也只能沦为‘纸上谈兵’。”在记者采访中,郑州市民王女士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王女士以自己的真实经历举了例子。她通过微商购买了2000元的产品,付款之后却再也联系不上卖家。王女士去银行核对信息,才知卖家是用假身份证办理的账户信息,这让她很无奈。

  “出现这样的问题首要原因是网购平台对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没有严格把关,造成不良商家混迹其中,《意见稿》要加强对这些网购平台的监管,用高额罚金倒逼网购平台对卖家进行严格把关。”王女士说。

  此外,消费领域中存在的各种霸王条款,也是消费者反映最多的问题之一。

  “前不久,我与几个同学在郑州市未来路一家酒店聚餐,在结账时酒店收银员说包间最低消费2000元,硬要我们补足金额,弄得大家很不愉快。消费过程中商家自定的‘霸王条款’早已被相关部门禁止,但为何‘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对于新条例我期待它能释放‘新’效应。”郑州某企业员工张先生希望新修订的条例能切实刹刹这股“歪风”。

  商家:规范相关法律法规 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记者走访郑州市黄河路一带的饭店发现,有部分饭店明确写着:“本店自助调料3~5元一位,筷子及毛巾每位收费2元。”

  有消费者对此提出质疑,筷子还要收费,这不是变相的餐位费吗?而餐位费的收取是早已被明确禁止的。

  “周边的饭店都收餐位费,若我不收,便被行业内排挤。我对《意见稿》的修订也很关注,我也希望市场能有规范的行业标准,减少这些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潜规则。说实话,潜规则的存在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被消费者天天投诉,我也很烦心。”一火锅店老板刘先生道出了自己的苦衷。

  淘宝商家刘先生则对新修订的《意见稿》表示了以下担忧:“原消保条例还规定了消费者应当承担的一些义务,比如尊重经营者的劳动和合法权益;挑选商品时应当爱护商品;遵守营业服务秩序等。我担心这些内容被删除后,一旦自己的商品被消费者损坏或污损,影响我二次销售,我们这些商家维权的底气就更加不足了。希望《意见稿》在修订中多考虑下商家的实际利益。”

  业内人士:维护消费者权益 需多部门齐发力

  记者采访中发现,七年前制定的消保条例中一些关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并未彻底解决,譬如收取消毒餐具费、包房最低消费等。而这次《意见稿》的修订,各方人士都期待将标准落到实处。

  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中胜表示,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商品类别和服务形式日益复杂,消费方式、理念、结构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消费维权也面临许多新挑战,尤其是新兴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此次《意见稿》的修订会征求工商、消协、法律专家等多方面的意见,并借鉴江西、安徽等地方性法规的成功经验,针对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对市场进行更有力的规范和管理。同时,监管部门还须同其他相关部门结合,在消费维权过程中创新工作方式。

  长期关注消费者维权的郑州律师刘健告诉记者,解决诸多消费者维权问题,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还须解决一些薄弱环节问题,如各种宣传机构要继续加强诚信经营的宣传;法律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对消费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消费者要提高科学合理的消费意识,自觉抵制低价的诱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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