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海关办理首票“离境退税”业务 老外在郑州买2664元服装退税293元
时间:2017-04-29 07:43:01 | 来源:郑州晚报 | 作者:肖雅文 陈超

  豫网4月27日下午4点,在郑州国际机场国际出发大厅,一名澳大利亚籍女士来到郑州海关离境退税验核窗口,为她在郑州某百货购买的价值2664元的服装办理退税手续。这是3月1日我省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后办理的首票离境退税业务。

  我省办理首票离境退税业务

  为保障首票离境退税业务的顺利进行,郑州海关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在确认旅客身份、商品型号、数量等信息后,现场关员操作离境退税海关验放客户端进行审核验放。同时主动联系安检和银行部门,确保旅客以最快的速度办理离境退税手续,最终该旅客在国税局委托的中原银行代理点顺利退税293.04元。在得知自己是河南省第一个办理离境退税业务的旅客后,该女士非常高兴,并对郑州海关的热情服务表示感谢。

  实施离境退税政策是促进我省旅游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该政策是指境外旅客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是一种国际流行的鼓励境外旅客购物的税收优惠。自2017年3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郑州海关在机场设置并启用托运行李和手提行李2个海关验核窗口,需要提醒的是:托运的离境退税商品需在托运前到达国际出发大厅G岛内办理海关验核手续;手提行李可直接携带至出境大厅海关窗口办理。

  退税物品金额要达到500元

  郑州机场海关副关长刘延林介绍,境外旅客申请购物离境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并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指定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退税申请单上签章;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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