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出门玩 看看这5点旅游消费提示
时间:2018-02-06 06:47:06 | 来源:郑州晚报 | 作者:

  春节期间,不少市民将选择出游过年,如何实现理性消费、合理维权?昨日,市旅游局向广大游客发出消费温馨提示。郑报融媒记者 成燕

  提示一:选择正规旅行社 签订规范合同

  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时要注意查看旅游主管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所经营旅游业务范围,不要为了贪图便宜选择一些没有旅游资质的非法旅行社。随团出游前务必与旅行社签订书面的规范旅游合同,谨防旅游途中发生纠纷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提示二:网站报名看清资质 保留转账记录

  游客在选择旅游网站出游时,首先要确认该网站是否经工商、网监部门登记备案且有备案登记号;其次要查看在该网站主页显要位置是否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信息;主页上要有旅行社客服和旅游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或电子合同,并向旅行社索要正规票据和保留转账记录。

  提示三:不贪图便宜 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岁末是打折促销扎堆的季节,“不合理低价游”一定要提防。选择旅游产品时应将品质、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对于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旅游产品要自觉抵制,要主动拒绝参加户外群、保险公司、保健品公司、网络公司等以旅游公司授权、奖励等形式的低价游,切勿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一旦产生纠纷自身权益难以保障。

  提示四:入乡随俗 倡导文明旅游

  在旅途中应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与《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提示五:投诉时效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

  游客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投诉时效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超过时效的请求将不予受理,游客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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