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双节”消费提醒 外出旅游时要理性面对较低报价
时间:2018-09-19 07:57:54 | 来源:大河报 | 作者:杨书贞

  到旅游景点虔诚拜佛,烧香时顺手用了工作人员递来的香,事后被收取高额香费。类似的消费“猫腻”你可要警惕了!在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之际,省消协发布“消费提醒”,提醒广大市民“双节”期间外出旅游、就餐、购物等消费过程中要“多留几个心眼”。

  外出旅行选择旅行社时,要查看旅行社资质和相关许可证是否齐全,还要考虑到其信誉度。同时,不要被旅行社之间的“价格战”所迷惑,要理性面对较低报价,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和麻烦。旅游合同不可忽视,签订前要仔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条款,应明确交通工具、住宿标准、购物次数、具体景点、路线及餐饮标准,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缴费后及时索要发票和旅游合同。

  节日期间,进入游乐性娱乐场所游玩,要选择正规的、安全保障措施完善的娱乐场,确保人身安全。对惊险刺激的游玩项目,应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年龄等因素慎重选择。

  个别宗教场所景点内有些所谓“工作人员”往往利用游客虔诚拜佛、烧香后不好意思不给钱的心理,向游客递香时不说明价格或不明示是否收费,待游客烧完香后,再向游客索取高额香费。消费者在参加拜佛等活动前要问清是否收费及服务商品的价格明细,这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

  节日期间,消费者在外出就餐时要注意饮食卫生等问题,要选择卫生条件好、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饭店就餐消费,了解所选菜品的详细价格,结账前要注意查看消费明细。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消协投诉,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