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购房新政!这类人买房可走“优先通道”|楼市大事件11.7
时间:2019-11-09 09:46:10 | 来源:幸福里APP | 作者:

  楼市刚刚发生了这几件大事,或将影响你我买房:

  南京首试人才专享购房新政:在售房源全开放优先选购

  南京市委市政府11月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相较之前的高层次人才购商品房办法,这次的《办法》有了三个新的变化。

  1.各类人才均适用,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首次纳入政策范围;2.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3.人才购房最优先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选房。南京市委市政府曾多次专题研究,再次出台面向人才的购房新政,为人才购房出台专门文件开辟优先通道,这在全国还是首次。

  南京市可售商品房均可作为供应房源采取整体筹集和按比例筹集相结合的方式。政府定向筹集的房源集中供应。根据每个项目的不同特点,结合位置、套型、价格等因素单独制定销售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供应的房源、数量、价格、对象等内容并向社会公示,人才凭《人才购房证明》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由政府指定的单位或开发企业按照销售方案组织人才集中选房。

  阅读原文:中国新闻网

  12月1日起上海使用权房限购

  上海市日前印发《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上海户籍购买使用权房进行限购。包括:本市户籍家庭拥有2户(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的,不得再通过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本市户籍单身且年满18周岁个人拥有1户(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的,不得再通过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本市非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的2名及以上个人,不得通过差价换房取得同一户公有住房承租权。

  另外,《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办法》规定,对已列入市、区政府确定的花园住宅、优秀历史建筑等具有保留保护价值的公有住房承租人,需要差价换房的,鼓励市、区政府指定的企业按照有偿退租或者差价换房的方式取得承租权。

  新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9年印发的《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换房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阅读原文:北青网

  房企"双11"玩免费送房促销引流 北京部分楼盘房源减价超20万

  “今年房企对‘双11’参与度要比往年高,阿里的‘1元起拍’、苏宁的‘特价房’、京东的‘五折房’都在试图吸引客流促成交易。”专家表示,“双11”的促销活动短期内会有效提升交易量,也会降低交易成本,但整体看是小众行为,重点在于可以开拓揽客空间。

  有媒体报道,多数房企都在线下楼盘设置多种优惠促销活动吸引购房者,促销优惠力度多至减价1%,甚至可达到单套房源即可减少20万元-30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线上报名后,去线下楼盘进行登记才可参与抽免费房的营销玩法,实际上是为了引流。”以当前的北京市场来看,线上、线下融合的营销手段,或许能起到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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