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创造力六悟 □孙荪
时间:2020-11-18 13:50:47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

  望之极简,入之弥深。这是花甲以后重新研学中国书法的一个概括性体会。就变化的丰富性而言,书法创作也可以算作又一部《易经》了。

  驾驭穷极变化的书法创作规律的能力,就是书家的创造力。创造力的激发,无非八个字:心领神会,得心应手。即在磨练功力、深化识力的过程中,对古人丰富经验和理论要领,心领神会;进而在创作实践中,得心应手,化古开新。

  书法有法,书道玄妙。如下六点,我略有领会。

  一曰偶然欲书

  这是《书谱》提出的书法佳作产生的五个条件之一,即书法创作起始于灵感的冲动。

  书家之功力在长期临池不辍,但创作的最佳时机则是“偶然欲书”。与诗家所谓“积之在平日,得之在俄顷”,兵家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一样。“乘兴一挥”并非故作才子潇洒状,而是创作规律使然。

  这正是这个“偶然欲书”“乘兴一挥”,与书法创作所独具的无法合作的“个人性”,不可修改、不可复制的“一次性”,结合形成书法创作变化莫测乃至不无冒险的“不确定性”的基本特点。

  书法创作的妙处和难处,就在敏锐地抓住这个“乘兴一挥”和善于驾驭这个“不确定性”上。

  这里牵扯一个创作的熟与生的关系问题。书法创作成功的大概率,也是熟能生巧,创新产生于谙熟规律与法度之后。必须坚持长期攀登才有希望登顶,长期修炼才可能成正果。但是,更该强调的是功力与思想的结合。郑板桥总结其画竹的体会是“画到生时是熟时”,同样题材的重复创作,每一次都好像是第一次,于陌生中生新意,在反复中见规律。书法创作有一种现象,熟可能生巧,也可能落俗。俗即是衰,巧才是新。关键是作者有没有磨砺出新思想,视熟悉为陌生,因偶然见必然,终于在创作中如苏轼所说“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

  没有必要把灵感突发状态神秘化。就像一句励志格言所说,机遇总是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书法创作的灵感更喜欢拜访那些一直坚持创作的人。“厚积薄发”,厚积者“欲”必多,“欲”亦更久。只管坚持创作,一旦“欲书”,就可能出现最佳状态,出奇制胜。

  二曰心花怒放

  面对白纸,手中的笔,好像飞上蓝天的鸟儿;准备书写的文字冒出来新的意蕴、意味、意象,好像花蕾忽然绽开;突然觉得无所不能,通过调动和运用已有的功力与识力,表现想要表现的一切。这是激情迸发的状态,可以喻称为心花怒放的时候。

  可以说,书法创作就是“心花怒放”。古有“梦笔生花”的传说,衍为成语妙笔生花,都是说读书作文精进乃至顿悟时的美妙感觉。其实笔花也就是心花,也就是孙过庭所说的“翰逸神飞”。

  只是,激情不等于非理性,创作不能只凭感性驱使,放纵不羁,收放无度,结果或势强韵弱,或虎头蛇尾,不可收拾。若能在“颠”“醉”之态中,不失理性,从心所欲不逾矩,往往是大作品产生的机会。

  三曰意明笔透

  如同文章写作与文学创作一样,书法创作也讲求炼意。这个“意”,也就是所谓构思。是书者所领会的文字本来意义,所要表达的中心意蕴,所要达成的意境。

  王羲之把“字居心后”“意在笔前”作为一个创作原则。书法赖于手与笔、笔与墨、墨与水、笔墨与纸的“合同运作”,于机缘巧合中完成创作。这“合同运作”中有一个隐蔽的“总指挥”,即作者的心、意。由它把笔法、墨法、章法整合于一次性的运作机制中;通过书作的风神气韵显示书者之心、意。看似用笔写字,实是用心作书,颇类乎王夫之所谓作诗“意犹帅也”,或如我曾杜撰的一句:“挥毫聊封大将军”。

  这其中涉及处理多重关系,主要是意与法的关系,也即心与手的关系。如庄子所讲“得心应手”,孙过庭所说“心手双畅”,画家石涛所谓“意明笔透”。

  笔透,就是必须有挥运自如的笔墨技术;但前提是“意明”,构思明澈,成竹在胸。

  四曰有形有势

  有形有势,有笔有韵,有骨有神,是书法创作的基本要求。既以有形有势论书,如康有为所说:“古人论书,以势为先。中郎曰‘九势’,卫恒曰‘书势’,羲之曰‘笔势’。盖书,形学也,有形则有势。”书先有形,一切才可说起;但有形易而有势难。势即生气也。一字或者一篇,如能气势不凡,则神采夺目,成功大半。

  书法有“形势出”,是自然而然的,如蔡邕所形容的“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这种“形势”或者曰“气势”,也就是书者的情性与书中之美学意蕴互相交融显现出来的笔墨气象。就情性而言,昂扬还是低回,委婉还是酣畅,黑云压城还是柳暗花明,沉雄顿挫还是泉石幽咽;就美学而论,遒丽抑或质朴,浑茫抑或清雅,流畅抑或枯涩,雄强抑或萧散,等等;皆因人而异,因书而宜,情至而笔畅,势来而神出。

  忌的是势单力薄,气躁强造,或失于无精打采,或露出急头犟脑。还是要依古圣所言:“张而不弛,文武弗能;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

  五曰虚实相生

  书法作品以有意境者为高。而意境是虚实结合的产物,仅仅有实有黑构不成意境,还要有虚的白的部分。以虚涵实,虚实相生,计白当黑,黑白映发,相辅相成,相反相成,平添想象空间,强化中心意蕴,意境才能构成。

  以此观之,简称书法为线条艺术则有失偏颇。古人称书法为“分间布白”,即指一字之内,字字之间,行行之间及至全篇,皆须“留白”;笔墨之淡枯、飞白、破锋,皆为此列。此即虚也。其与笔墨运作中之呼吸、顿挫,作品气势、气韵之生成,都有“无用之大用”。

  老子说:“万物皆生于有,有生于无,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书作中的这个“虚”与“白”,看似“无”,实际上于一幅作品之“大象”占有不可测之分量。

  六曰不齐之齐

  据传王羲之在《题卫夫人〈笔阵图〉后》提出,若照一般毛笔字写字的范式作书,“便不是书”。书法的书写是“又有别法”。

  他有两段话说得明确而果断。第一段说:“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齐平,便不是书,但得其点画耳。”第二段说,草书更“须缓前急后,字体形势状如龙蛇,相钩连不断,仍需棱侧起伏。用笔亦不得使齐平大小一等”。

  我初读到此,颇为不解:“怎么能这样?这不乱了!”然后想明白了:这个“乱”,正是书法的范式。

  诗人已作了范例。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砌下落梅如雪乱”,“乱红飞过秋千去”;有“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都是写“乱”,皆为绝妙好诗。

  而就书法而言,锥画沙、折股钗、屋漏痕、担夫争道、孤蓬自振、惊沙坐飞等等,这些原生态的不那么整齐的意象,即所谓“世间万物皆草书”,都成了启发书家创意的灵感之源。

  显然,要改变秩序观。诸如整齐、有序、均衡、平正等,不仅不宜作为书法创作的标准,而是必须以书法的美学观念进行调整。

  参差错落与整齐有序,平衡与失衡,都是常态,共同组成真实的自然秩序。有序是美,无序也是美,有序与无序的巧妙结合,可能造成艺术更高的美妙。

  用哲学的语言,就是处理好奇与正的关系,如孙子所言:“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

  文似看山不喜平,书家同样追求跌宕跳跃,就笔法而论,有所谓欲右先左,欲扬先抑,无往不收,无垂不缩,一波三折等等口诀;以通篇而言,参差错落、不齐、失衡,都是创造险峻奇诡艺术的绝妙机会。如黄庭坚所说,“楷法欲如快马入阵,草法欲左规右矩,此古人妙处也。书字虽工拙在人,要须年高手硬,心意闲澹,乃入微耳。”

  中国书法恰恰具有实现这种审美理想的优势。“惟笔软则奇怪生焉”,软笔又一直处在运动中,造成极富变化的表现能力,二者结合起来,使诸如字体大小相伴、点画粗细相配、字间欹正向背相连相反、墨迹浓淡相间等等对立的关系违而不犯,相同或类似的元素和而不同,于平中见奇,稳中求险,意在象外,韵从虚生,以“小不齐”之具象,组成接近自然的“大齐”境界。

  总而言之,书法创作像一切艺术创作一样,是精神的外化,激情的运动,灵魂风雨的展现,简言之,生命的创生。功力为其赋魄,识力为其赋魂,创造力为其赋命。也即功力与识力融会于创造力,为书法之挥运机制编程并寻找出生时机。一口生气灌注,凝聚于指腕,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自然而然,书如其人,望之形俊体健,审之法方智园,味之意胜气畅,终于翰逸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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