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不能自说自话
时间:2017-12-15 07:38:10 | 来源:大河报 | 作者:奕钧

  据新华社报道,近期医务界部分医生质疑“莎普爱思滴眼液”产品疗效,引起社会持续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日前表示,已责成浙江省食药监局立即对莎普爱思产品广告内容进行复审,近期已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药品广告审查监管工作,严格药品广告审查程序和标准,从严审批广告。

  “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这句在屏幕上活跃已久的广告语,让莎普爱思家喻户晓。上市销售二十余年后,莎普爱思滴眼液正在遭受有史以来最大的质疑。有业内人士指出,在全世界范围内,治疗白内障唯一有效的方法是手术,这几乎是眼科医生的共识。近年来,不断有眼科医生提出类似质疑,但这并未阻挡莎普爱思滴眼液的供销两旺——仅2016年一年,就卖出了2800万支,年销售额7.5亿人民币。究其原因,莎普爱思滴眼液本身虽然有“延缓病情发展”“辅助治疗”等修饰词语,但在强大的广告攻势中,这些内容很容易被有意无意地忽略。

  “不看广告看疗效”是一句脍炙人口的广告语,但在医药市场领域,多数消费者根本看不到也看不懂疗效,能看到的只有广告。按照相关规定,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据此,消费者有理由相信,那些“明星药品”都是值得信赖的,现实情况又是怎样呢?莎普爱思滴眼液深陷舆论漩涡的一个客观原因是,其临床试验数据来自20年前,受制于当时的医疗技术水平,如今看来已略显不合时宜。在药企不遗余力打造“明星药品”的过程中,企业难能有自我否定的勇气和动力,“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警示意义在于,如果只看广告不看疗效,终不免付出沉重代价。

  痛定思痛,莎普爱思已准备重新启动临床实验。回顾整个事件,值得引起反思并有所行动的显然不只是莎普爱思——非处方药也是药,如果药企一味地自说自话,不仅有损消费者权益,而且不免累及企业乃至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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