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食宿自理”需确保信息透明
时间:2016-07-23 14:05:32 | 来源:豫网 | 作者:江德斌

  交通运输部21日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称,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据7月22日《新京报》)

  因航班延误引发的赔偿纠纷非常多,主要集中于食宿和补偿方案,对此媒体也时有报道。除了正常的赔偿纠纷外,还常发生旅客因不满赔偿方案、无人过问等,怒而打砸机场、服务人员的恶性事件。由于引发航班延误的因素很多,有些是航空公司自身造成的,也有些是意外事件造成的,航空公司并非能够控制所有情况,对此予以区别对待,厘清各方所需承担的责任,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此次发布的《规定》,就是明确意外因素导致航班延误,所需食宿费用要旅客自己承担,可以理解也可以接受。毕竟意外因素造成航班延误,乃是不可抗力因素,航空公司也只能被动接受,诸如天气恶劣、空中管制、突发事件等,都不在航空公司掌控的范围之内,要求其承担全部责任,本身也不合理。

  当然,前提是航空公司的信息透明度要提高,及时向旅客告知航班延误的具体原因,不能再一问三不知,也不能随意编造借口。以往在发生航班延误时,部分航空公司避而不言,面对旅客的质疑支支吾吾,就是不肯正面回应,或者拿天气原因、空中管制做借口,来遮掩自身因素所造成的延误。在《规定》实施之后,就要杜绝此类信息暧昧情况,到底是何因素所致航班延误,就公开相关信息,不能再隐瞒真相。

  如果旅客对于延误理由提出质疑,认为航空公司存在隐瞒嫌疑,则应由第三方介入调查清楚,避免航空公司自说自话。毕竟航班延误属于信息不对称,普通民众并不清楚延误真相,只能根据航空公司发布的信息加以判断,如此就留下造假可能。因此,为了确保信息公开无误,就要引入独立调查机制,对有争议的延误纠纷,采取独立调查、公平裁决。

  同时,既然要旅客掏钱,航空公司和机场方面就要做好延误服务,尽力帮助旅客解决食宿问题,不能推脱责任或搞独家垄断。在此前曝光的航班延误纠纷事件里,很多是因为旅客等待时间过长,却没人出面安抚情绪,食宿问题含糊不清,或者提供的食宿太差、太贵,引发旅客的强烈不满。因此,在食宿自理的情况下,承运人应尽力协助旅客,不能置身度外,为其提供公允价格标准的食宿,不得借机赚取暴利。

  对于旅客而言,“航班延误食宿自理”费用属于额外支出,一般不在计划之列,心理难免不平衡。而要是想弥补这个损失,其实也很简单,可以通过购买延误险的方式,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这就是市场化解决方案。而且,现在航空延误险的售卖理赔机制灵活,比如有保险公司通过微信公共号销售,理赔依据就是根据航班时间表,不需要旅客额外申请即可自动理赔,省事又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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