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扩权”需慎行
时间:2016-08-23 19:35:34 | 来源:豫网 | 作者:江德斌

  城市管理执法此前曾因主管部门和法律制度的缺位,一度争议频出。今年年初,住建部被明确为负责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后,于近日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自即日起至9月1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所关注的城管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及执法手段等,都在《办法》中被明确。值得注意的是,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处罚权,也拟被列入城管执法范围。(据8月23日《新京报》)

  出台《办法》是为了规范城管执法,目前其执法范围和责任,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确实很有必要。城管发展至今已有时日,各地城市均组建了城管队伍,每天都要进行大量的执法工作,却一直缺乏合法性地位,导致城管执法长期饱受民众和舆论的质疑。同时,因城管队伍良莠不齐,执法规范性不统一,部分城管存在暴力执法、不规范行为等,确实需要加以明确和规范,以确保城管执法文明规范,不得随意超越法律界限。

  不过,此次意见稿里将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处罚权,也拟被列入城管执法范围,显然是在给城管执法“扩权”,则就需要引起民众的警惕了。现在各地城管执法范围虽然不统一,但基本上都是属于综合执法权,各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脏活累活,都交给城管去干了。可以说,各地城管执法范围本身就非常广泛,涉及到城市面貌、市容卫生、占道经营、违建拆除等,几乎是无所不包了,到处都能看到城管的身影。

  比如2014年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其网站上公开了详细的行政处罚职权目录,从市容卫生、道路占道到垃圾排放,从公共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到人防工程,总计有321个事项,像燃气用户使用煤气时倒卧气瓶、设置坟墓埋葬犬只尸体等十分具体的事项城管也有处罚的权力。某地想把国土局的矿产执法、房产局管查处住房用途违规改变、工商局主管的农贸市场管理等工作也转给城管来做,一度引发舆论质疑。

  如果再把城市道路违法停车、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行政处罚权,也交给城管执法的话,那么其权力触角就伸到交警与工商部门的执法界限。城管“扩权”的力度稍显太大,显然会放大城管的执法权限,致使其权力过快膨胀,成为无所不能的翻版“城市警察”。而民众对城管的执法权力范围过大,本来就有很大意见,认为城管啥事都在管,出事了却不肯承担责任,加之执法不规范等因素,对其负面印象很深。

  可见,当务之急不是给城管“扩权”,而是要统一界定城管执法范围,限制其执法权限,明确责权关系,提高各地城管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督促城管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同时,建立相关监督处罚机制,将城管置于法律、舆论监督之内,防范城管逾越权力、以权谋私、侵害民众利益等。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