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生产日期不可“瞒天过海”
时间:2016-08-29 16:28:09 | 来源:豫网 | 作者:江德斌

  中秋节临近,各商场超市月饼销售火热。有市民发现在永辉、乐天玛特超市买回的北京二商集团宫颐府月饼包装盒上有两个生产日期,印迹清楚的日期是今年8月,模糊的则显示为去年8月。买到这种月饼的孙先生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向超市索要10倍赔偿。超市负责人表示正在积极找生产厂家协商。北京二商集团宫颐府月饼销售负责人表示,问题出在盒子上,月饼本身没有问题。(据8月29日《北京晨报》)

  月饼盒上居然有两个生产日期,而且日期相差一年之久,显然存在违法涂抹日期的行为,尽管厂家解释包装盒是去年的,月饼是今年的,但并无可靠证据,且只是单方面之词,难以令人信服。从媒体调查的情况看,该款月饼的生产日期只印在外包装盒上,里面的独立包装上并没有标明,则就无法确认月饼究竟是什么时间生产的,厂家的解释自然也就沦为空谈,需要拿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来。

  食品包装篡改日期的行为非常普遍,这是最简单拙劣的造假手法,且造假成本很低,可以人工大批量涂改,被消费者发现的概率却不大。以致很多厂家都使用这一招,将临近过期或已过期食品的包装,重新涂改日期后上架销售,不仅那些小厂家有这种恶习,甚至部分大品牌厂家,出于业绩压力和侥幸心理,也会暗地里用这招。

  因此,月饼包装盒上标注两个生产日期,只能说造假手段还不成熟,居然没有将旧日期擦洗干净,就将新日期打上去,岂不是自露马脚,被消费者发现并索赔,也是情理之中,只能怪自己不够仔细。至于厂家声称的月饼独立包装上印有追溯码,厂家内部系统可以扫码查询相关信息,也不能视为合理借口,毕竟消费者无从查询真伪,追溯码也不能替代外包装的生产日期。

  可见,在这起月饼包装盒生产日期事件里,不管厂家是有意还是无意,也不管包装盒是新的还是旧的,一切都以证据为基准。既然生产日期标注不符合规定,属于涉嫌篡改日期的违法行为,需要监管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并依法对厂家、商家做出处罚,以达到警示效果。同时,要求厂家、商家依法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从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距离中秋节渐近,各种月饼也纷纷上架销售,商家和厂家都在极力推销月饼,消费者在购买之时,也要擦亮眼睛小心选择。毕竟月饼的猫腻太多,消费时间太集中,以往出现过各种质量问题,千万不要盲目相信商家和厂家的宣传广告。监管部门也应提高警惕,对市场上销售的月饼抓紧抽样检测,以排查不合格月饼,确保消费者买到放心可靠的月饼。

关键字:
豫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豫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豫网,未经豫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豫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游客请勾选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省政府四号楼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13503 联系邮箱:hnshw888@126.com
版权所有·豫网 Copygight © 2016 yuwang1.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