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处罚标准低”为执法不为找借口
时间:2016-08-30 16:06:25 | 来源:豫网 | 作者:王恩亮

  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当地国土资源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一平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仍未能阻止非法占地行为。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副队长表示,违法占地的处罚标准太低,是违法占用土地频繁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增加了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8月30日《京华时报》)

  本案中的李四平是何许人也,报道并没有交待清楚。笔者觉得,如果他不是有“背景”的人,能把违法“蛋糕”做到这么大,当地林业和国土资源部门是无法推责的。再说具体点,他们都在执法不为。

  毋庸置疑,李四平如此大动土木,起码踩了法律两条红线。一是非法砍伐林木,二是非法侵占土地。然而,面对如此恶劣的违法行径,当地林业及国土资源部门做出的执法举动只是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笔者不禁要问,你们的执法手段难道只有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甚至收了罚款就算完事?至于处罚之后,你们是不是就不用监督他们是否按期改正、是否尔后继续违伐违占?

  很显然,针对这些的追问,不管林业部门还是国土资源部门,没有一个敢点头称是。这是因为,无论面对非法毁林还是非法占地,执法部门叫停和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不仅需盯住他们是否按行政处罚决定书改正,还要监督他们接受处罚后会不会继续重犯。并且针对那些“不听招呼”者,还应通过联合执法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去惩治。这样他们才算尽到了执法义务,完成执法使命。由此可见,李四平把违法“蛋糕”越做越大,执法部门拿“处罚标准低”说事只是借口,执法不为才是真正的祸根。

  尽管从本报道中无从得知李四平是何许人也,但从他的违法作为却让我们看到了当地主管部门的执法不为。当地政府或纪检部门,一定要抓住这一案件不放,不仅要查清李四平是何许人也,更要查清这两个主管部门执法不为的动因。如果李四平是通过通天本领贿赂了某些官员才这般无法无天,毫无疑问那就要严惩这些蛀虫;如果李四平的无法无天纯属执法人员的不作为“惯”出来的,那就要全面整顿执法队伍,清除那些执法不为者。唯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林木不滥伐,国家土地不乱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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