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购”涉违,法律之手安在?
时间:2016-09-06 07:16:33 | 来源:豫网 | 作者:靳李君

  目前市面上“一元抢宝”“一元抢购”等网络平台繁多,统称为“一元购”。这些网络平台打着“投入一元钱”可博得宝马轿车、iphone手机等热销产品旗号,吸引众多网友加入。在淘宝等平台上,仅需花费几千元就能购买到“一元购”网站模板,搭建 “一元购”网站。有些网站后台可人为操纵中奖,虚拟投注人数。有网友为此投入几十万元,血本无归。

  被包装成网络抢购销售模式的“一元购”,无论其后台是否能够人为操作中奖,本质上都是一种“射幸”行为,即以他人的损失而受偶然利益之行为。在我国,除用于公益事业的彩票业外,并不允许通过“射幸”行为进行营利,赌博更是严令禁止。“一元购”通过将商品价格分成若干等额抢购码诱导消费者参与,与多投多赢的下注行为事实上没什么两样。说白了,就是一个披着商品抢购外衣的博彩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而一些“一元购”平台上部分商品的价格已经超过5000元,已涉嫌违法销售。

  如果一些网站通过“一元购”销售已涉嫌违法,那么通过后台直接操作中奖人,则是赤裸裸的商业欺诈。博彩业还讲究一个公平透明的游戏规则,而“一元购”销售模式因为后台不受网络消费者监控,因此游戏过程是不透明的。在信息不对称的抢购平台上,网络消费者只能被动地接受抢购结果,这就很难避免吃亏上当,并且即使遭遇坑害,也难以举证维权。

  因此,所谓“一元购”销售模式的合法性问题,应该引起法律部门的重视。是否应当取缔,政府部门应该早作定夺,不能任由其长期处于法律盲区野蛮生长。至于通过后台操作人为指定中奖人的抢购平台,则已经涉嫌商业欺诈,对其查处和打击更是刻不容缓。

  互联网时代,经由网络衍生出的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如何及时跟进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新生事物,并及时纳至于法律框架内,也给立法部门出了一道新课题。“一元购”等涉违平台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没有法律的约束,就会有许多变相的骗局乘虚而入,侵害民众正当利益。这就要求立法部门时刻保持开放的心态,永远站在时代的前沿,及时接纳并研究这些新事物,在其产生负面效应之前,为其定下法律的准绳。如此,则民众维权才能有法可依,依法治国也才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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